公交场站天然气加气站撬装压缩机组设备招标公告
公交场站天然气加气站撬装压缩机组设备招标公告
报 建 编 号:****************
招 标备案号:********01
津建交设备[2008]110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华路等14处公交场站工程已由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以 建计〔2007〕267号文、建计〔2007〕132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 自筹,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浯水道公交场站天然气加气站撬装压缩机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浯水道公交场站位于:浯水道与浯南道交口;天然气加气子站加气岛罩棚面积约300平方米,加气站综合办公用房约50平方米。日加压缩天然气1-1.5万立方米。
2.2本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津南区。
2.3招标范围: 浯水道公交场站天然气加气站撬装压缩机组(1套,含压缩机组控制系统 1套)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2.4计划交货期:2009年1月31日。
2.5交货地点:浯水道公交场站天然气加气站项目现场。
3、资格要求:投标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天然气压缩机制造商或代理商,营业执照有效。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必须提供天然气压缩机的制造商给其开具的唯一授权证明书。
3.2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申请人可到天津市行政许可中心二楼82号窗口报名(地址:天津市河东区顺驰桥旁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处)。报名时须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若为代理商报名时除携带上述证件外还须携带所投的天然气压缩机的制造商提供给其的唯一授权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公告发布时间:即日起至2008年11月10日16时 0分。
5.2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 11月10日16时 0分(北京时间)。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金额由招标代理单位负责通知。
项目建设单位: 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朱敏 (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士英路38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 崔博
电话: ********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刘弘 (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汉口西道19号地铁和谐大厦1605室
邮政编码: 300051
联系人: 刘子红 韩林颖
电话: ***-********/********
传 真: ***-********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
受理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tjjszbz@126.com
受理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招标监理管理办公室
负 责 人:汤浩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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