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师147团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节水灌溉工程招标公告
第八师147团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节水灌溉工程招标公告
第八师147团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节水灌溉
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八师147团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节水灌溉工程已由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水利局以石水字[2015]20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一四七团,建设资金来自国拨+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第八师147团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节水灌溉工程
2.2建设地址:第八师一四七团4连、5连、7连
2.3建设规模:泵房71.4m2,PVC管14.696Km,PE管16.161Km
2.4项目总投资额:106.19万元
2.5本工程招标共分 一 个标段。
2.6.1本次招标的范围如下:
招标文件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2.6.2拟招标的其他标段范围如下: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石河子以外企业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登记。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清单计价,设招标控制价)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 月30 日至2017年10 月4 日,每日上午10时至13时,下午16时至19时(北京时间),在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接收报名,报名时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原件(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及资质证书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原件;(以上资料需另附复印件加盖公章两套)。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 2017年9 月30 日至2017年10 月4 日,每日上午10时至13时,下午16时至19时(北京时间),在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发售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一四七团招标代理机构: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第八师一四七团 地址: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11-C2号
邮编:832000 邮编:832000
联系人:赵卫君 联系人:郑玲、柳叶
电话:133*****600电话:159*****531147*****629(办)
2017年9 月30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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