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津市市城乡供水一体化PPP项目(第二次)已批准实施采用PPP模式,项目实施机构为津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委托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进行招标采购,特邀请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1、项目名称 : 津市市城乡供水一体化PPP项目(第二次)
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编号:津财采计[2017]000472
委托代理编号:ZKGSG-ZB-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存量项目:包含白龙潭水厂(近期日供水7.5万吨,远期日供水14.4万吨)、谢家堰水厂提质扩容、给水管网、自来水公司固定资产,总共4个子项。截止2016年12月31日止,经湖南德源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资产总价值约34972.00万元,负债评估约1672.00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约33300.00万元;改扩建项目:本项目共包含白龙潭水厂(新建取水泵房、铺设输水管)、谢家堰水厂提质扩容、管网提质改造、智能化改造工程,总共4个子项。2.投资估算:存量部分投资33300.00万元;改扩建拟定投资30000.00万元。3.合作期限:不少于30年。本项目为TOT+ROT模式,合作年限30年,其中ROT部分暂拟定建设期为3年。4.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贴。3、项目授权主体、项目实施机构和项目名称
1.项目授权主体:津市市人民政府2.项目实施机构:津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项目名称:津市市城乡供水一体化PPP项目(第二次)4、采购需求
1、本项目的PPP运作方式为TOT+ROT模式,津市市人民政府授权津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津市市人民政府授权津市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将津市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90.0%的股权(30000.00万元)有偿转让给中标的社会资本方。本项目原则上不新设立SPV公司,双方亦可协商成立SPV公司,由SPV公司负责经营项目改扩建、运营和维护自来水厂及管网并向居民提供供水服务,财政部门根据运营情况并结合绩效考核结果给予可行性缺口补贴。2、资本结构:①存量部分:净资产评估价值约33300.00万元,政府按评估价值转让津市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90.0%股权给中标社会资本方(30000.00万元),即政府方占股10%,社会资本方占股90%;②改扩建部分:项目资本金部分采取同股同权,建设所需资金由中标社会资本方负责筹集,SPV公司承担贷款责任。项目资本金为建设总投资的20%,其中津市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0%、社会资本出资90%。5、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申请人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具备较强的投资能力、融资能力、财务管理能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满足此要求);2.具有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的投融资能力(提供2017年度内有效的社会资本银行授信证明或合作银行合作协议证明文件)(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联合体至少有一方需满足此要求);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4.在中国大陆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有累计设计处理规模不低于20万吨/日供排水的经营业绩(包括申请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联合体运营方需满足此要求);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5.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至少一方为施工单位,一方为运营单位,且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运营单位;5.2在联合体中拟担任施工单位的成员还须同时符合本公告第五条规定的第3项的资格要求;5.3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联合体各方授权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5.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5.5隶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仅允许一家单位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除外)。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6、资格预审方法
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具体审查办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7、申请报名
1.时间:2017年10月9日至2017年10月26日每日08:30-11:30,15:00-17:3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2.地点: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413号运成大厦12楼);3.方式:请报名的申请人携带以下资料(提供复印件两套,复印件资料按顺序装订,每页应加盖原始单位章):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若为联合体投标,该资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并附联合体协议书];2)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8、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7年10月09日至 2017年10月2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2.地点: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413号运成大厦12楼)。9、递交资格预审文件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7年10月27日09时30分 前,地点: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津市市分中心(津市市人民政府第二行政中心二楼)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及常德市政府采购网(changd.ccgp-hunan.gov.cn)。11.联系方式招 标 人:津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 址:津市市车胤大道1460联 系 人:张帆电话:
136*****030采购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413号运成大厦12楼联 系 人:章锦锋 黄鹏电 话:
177*****884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