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管理局灵石县路灯高空车、城区行车道交通隔离护栏购置安装招标公告
市政管理局灵石县路灯高空车、城区行车道交通隔离护栏购置安装招标公告
灵石县市政管理局灵石县路灯高空车、城区行车道交通隔离护栏购置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灵石县市政管理局的委托就灵石县路灯高空车、城区行车道交通隔离护栏购置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销售采购所需的货物,且有售后服务能力的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灵政采【2017】089号
二、项目名称:灵石县路灯高空车、城区行车道交通隔离护栏购置安装项目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
1、第一包:路灯高空车;路灯高空车1辆(预算价:46万);
第二包:交通隔离护栏:隔离护栏2700米、指示牌140个、防撞柱60根、人行口分流桩8个(预算价:112.64万)
交货安装地点:在签订合同后20天内全部到货安装完毕,交货安装地点:甲方指定。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应遵守与招投标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7、投标人信誉良好,不在信用中国网站受惩黑名单中。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质要求:
(一)、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1-9项证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法人身份证;
2、法人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必须是本单位职工且本项目项目负责人);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
5、税务登记证;
6、组织机构代码证;
7、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记录: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次社会保险(五项保险)缴纳征收票据或电子缴费凭据;
8、纳税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次税收完税证明或电子缴费凭据。
9、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查询函;
(二)、开标时投标人必须单独携带以上证件2-9项原件供审核,如缺项或不符合要求的将不得进入评标程序。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2017年10月9日—10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天石大厦西九层)。
八、标书售价:每包300元(售后不退)。
九、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2017年10月20日下午17:00前以转帐方式交保证金第一包;4600元、第二包:11200元到指定帐户(不接受现金或投标单位以外账户的资金),以银行出具进帐单为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十、付款方式:全部到货安装完毕经甲方组织有关技术人员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90%,剩余的10%一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付清。
十一、开标时间、地点:2017年11月1日上午8:30投标人报到,9:00准时开标,逾期不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开标地点:为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天石大厦西三层)。
十二、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灵石县政府采购网”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十三、对本项目的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地址:灵石县天石大厦西九层
邮政编码:031300
联系电话:****-*******(兼传真)
联系人:王先生、关女士
甲方联系人:孟先生133*****444
汇款地址:户名: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山西灵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石新城支行
开户行号:********1194
十四、公示期:2017.年10月1日—2017年10月13日
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0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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