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公司尾气达标排放集成设备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吉林石化公司尾气达标排放集成设备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H-*******
项目名称 | 吉林石化公司尾气达标排放集成设备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JLSH-*******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种类及规模:本次采购尾气达标排放集成设备1套,要求接到中标通知书后45天供货。 2.使用功能:见技术规格书。 3.技术标准:见技术规格书。 4.质量要求:见技术规格书。 5.服务:见技术规格书。 6.项目进展情况: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经营资质的制造商,同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2)银行开户许可证;(3)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本单位的会计报告。2.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至少3项规模不低于120m3/h,并应用于至少3家以上石化单位的同类综合治理业绩,详细内容如下:(1)业绩总体情况介绍;(2)同类集成设备典型业绩的设计、运行、维护等方面内容的详细介绍;(3)合同、技术协议、使用单位盖章的验收证明等证明文件。3.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 本次招标设最高限价170万元。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9月30日 08时3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年10月12日 17时00分00秒 | |||||||||||||||||||||||||||
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 2017年 9 月 30 日至 2017年 10 月 12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 时30分至17时00分,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标书发售人员提供:(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标书费电汇凭证、(4)《投标人银行信息表》(加盖财务专用章)、(5)《投标人开票信息表》(加盖财务章)、(6)《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以上六项资料的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联系人邮箱。2、招标文件每套售 500元,付款方式为电汇(应以公司名义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且售后不退;标书费须在公告期内到达下述指定账户,否则不予售卖标书;经招标机构核查到账信息属实后发送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方式:①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②请在电汇附言中注明“购买WZ-1241-R3招标文件”。4、“营改增”重要提示潜在投标人须认真填写附表《投标人银行信息表》、《投标人开票信息表》中要求的所有投标人信息,并应对提供的开票信息负责。《投标人银行信息表》为退还投标保证金使用,因信息有误,不能如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由潜在投标人承担不利责任;开票信息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信息有误,导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正常抵扣的,由潜在投标人承担不利责任。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7日 13时30分00秒 | |||||||||||||||||||||||||||
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10 月 27 日 13 时 30 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开标室 (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D座1楼第一开标室),方式为现场送达或邮寄。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3、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确保已提交34000元人民币的足额投标保证金,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机构下述的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须从潜在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汇款附言中注明“WZ-1241-R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到账信息以招标机构核查信息为准。潜在投标人也可委托中国境内的知名银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机构开具担保金额为34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函(见附件3:投标保函样本),投标保函的有效性以招标机构核实信息为准。4、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的,须于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弃标函的形式通知招标机构。潜在投标人未按规定发送弃标函,年度累计2次以上的;或年度内2次及以上无故弃标的,按照《吉林石化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细则》,给予取消参与吉林石化公司投标资格一年的处罚。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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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附件信息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中下载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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