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数据处理中心项目建安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税务局数据处理中心项目建安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数据处理中心项目建安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 国税函[2007]54号 批准,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现对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数据处理中心项目建安工程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根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参照《广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试行办法》(穗发改投资[2005]30号),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数据处理中心工程项目建设实行代建制管理,代建单位负责本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

一、工程名称: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数据处理中心

二、招标单位: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联系人: 马先生 联系电话: ***-********

项目代建单位:广州工程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华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殷工、杨工 联系电话: ***-********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汇景南路

四、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位于广州市天河区汇景南路,1栋底层深基础架空层929㎡,地上3层(部分2层)建筑面积约5042平方米。包括:

1、土建工程(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方工程、桩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幕墙的深化设计及施工等);

2、装饰装修工程(除机房以外的室内外所有装饰装修工程);

3、机电安装工程(包括给排水、高低压配电及照明系统、通风与空调、智能化系统、消防工程、防雷及接地工程等);

4、施工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即对招标人直接发包或本项目其他标段工程、专业分包工程的施工配合,主要包括:机房工程、电梯安装工程管理配合服务等;

5、其他零星工程。

五、预计发包价: 约人民币1720万元

六、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拨款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08 年 11 月 13 日~ 2008 年 11 月 14 日

上午: 9:00~11:30 下午: 2:00~4: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资质;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符合市建委《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文)规定,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6、投标人自 2006 年 10 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公开招标的第4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投标报名人在提交类似业绩资料时,必须同时提交类似业绩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0、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企业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报名截止前己在广州市建委完成告知性备案(有关企业在广州市建委办理告知性备案情况以广州城市建设网公布为准)。

注:第6点中所提的中标通知书是指经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所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方式一(适用非择优随机抽取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 12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12 名时,随机抽取 12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穗建法[2005]161号)及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十二、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一 份, 一 份正本 零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四、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届时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需准时参加,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工程随机抽取投标人资格。

十五、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工程管辖的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投诉。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本招标公告使用GZZB200612-00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本项目试行计算机辅助评标,投标人将被要求在递交书面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具备使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的能力。投标人可以到设立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代办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

十九、本项目按穗建招[2008]8号文规定试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业主名称):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招标代理名称):广东华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08 年 11 月 7 日

招标公告附件
1组织机构代码证.pdf
2资金证明.pdf
3招标图纸证明.pdf
********6" target="_blank">4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 target="_blank">5招标代理委托书.pdf
6立项批文.pdf
7建设用地规划证.pdf
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pdf
9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10代理资质证.pdf
11代理备证.pdf
********" target="_blank">12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数据处理中心工程量清单.XLS
1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数据处理中心项目建安工程施工总承包资审文件.doc
1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数据处理中心项目建安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doc
********26" target="_blank">15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数据处理中心项目建安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广东华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