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价单位 招标公告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价单位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7-HJ 海军大长海 100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市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上海长海医院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价单位招标项目。

2、招标目的:上海长海医院为了加强竣工审核力度,公平合理的确定各项费用,促进工程项目规范化管理,更好的落实审核主体责任,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项目竣工结算审核质量,现实施对社会审价单位的公开招标,确保后续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工作的正常开展。

3、招标内容:上海长海医院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价单位招标。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考核合格续签)。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境内(简称“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机构;

2、 须取得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

3、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

4、 近三年内(2014年10月起)有与本项目类似业绩;

5、 在上海地区拥有固定营业场所及常驻人员;

6、 投标人需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人已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则提供营业执照即可)、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

(3)提供近三年内(2014年10月起)有与本项目类似业绩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投标人需提供上海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房产证或房产租赁合同);

(5)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加盖公章,记录须附系统时间,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6)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开具或网上(通过在沪建设工程企业电子版《企业诚信手册》查询有无行贿犯罪记录)打印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注:1)以上提交的资料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2)投标人提供的一切资料均应以中文为准,如果因为语言误差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凡愿参加此次招标的供货商,请于2017 年10月8日-10月16日9:30—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代理单位(东汉阳路285号)洽购招标文件。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须交招标资料费人民币500元,凡未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前来报名或提供的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7年11月1日下午14:30时

投标及开标地址:长海路168号长海医院15号楼临床教学中心二楼第四教室

六、联系方式

代理单位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上海市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汉阳路285号

联 系 人:张莹

电 话:*********602

E-mail: zbb_cjhzx@126.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价 竣工结算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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