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旅游形象宣传片系统开发招标公告
丽江旅游形象宣传片系统开发招标公告
丽江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丽江旅游形象宣传片系统开发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项目 丽江耀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丽江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下文部分地方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本次“丽江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丽江旅游形象宣传片系统开发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代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74号令》、《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现邀请具备相应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就本项目参与谈判。 二、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YYLJ2017-10-12 2.项目名称:丽江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丽江旅游形象宣传片系统开发竞争性谈判项目 3.项目单位:丽江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4.采购内容:
三、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关部门核发并年检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谈判申请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6年1月至今连续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年或2016年度公司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谈判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谈判申请人自行承诺);2)、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谈判申请人自行承诺);3)、未被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谈判申请人自行承诺);4) 谈判人在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司公章; 6.省外企业应在省内设有分支机构并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及服务团队。 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8.本采购项目由丽江雪山公证处做开评标现场公证和合同公证,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关费用。 四、获取谈判文件的方法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9日至2017年10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人亲自报名则不需此项)、授权委托人署名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若法人亲自报名则携带法人身份证原件)报名。 2.报名地址:丽江耀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丽江市古城区荣华路丽月林语小区7号商铺) 3.谈判文件每份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 递交时间:2017年10月3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地点:金泉酒店三楼第二会议室 。 本项目现场谈判将于上述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谈判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超出此时间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一律拒收。 谈判申请人在决定参加谈判前务必认真阅读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有变更、补充等,将以书面形式发布。 采 购 人:丽江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丽江耀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丽江市古城区丽月林语小区7号商铺 联 系 人:木 鑫 电 话:139*****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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