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档案室信息化建设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档案室信息化建设招标公告

采购人名称:大城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大城县新风南路53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大城县人民检察院 +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710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郭华 + ****-********
采购预算金额:213800.00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内容:档案室信息化建设项目
采购数量:、
项目实施地点:大城县人民检察院
供货时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规定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档案室信息化建设是按照省院5A级档案室建设的要求,并符合科技强检的要求,具有严格的安全保密机制和较强的数据独立性。依据河北省档案局文件冀档[2001]1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大城县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单一来源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档案室软件升级项目适用于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河北科怡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88号中苑商务大厦A座1605室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合法经营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规定; 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书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留原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不予报名。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10-10至2017-10-16
时刻说明:2017年10月10日至2017年10月1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00分至5时00分。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7楼710室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份
投递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1月02日09时00分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02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大城县永定大街46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大城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四楼)

公示期限:2017-09-21至2017-09-27
财政部门地址:廊坊市大城县新华东街32号
项目联系人:郭华
联系方式:****-********
传真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
备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化建设 档案室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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