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采样器、自动顶空进样器、微波消解仪、生物发光仪等采购招标公告

土壤采样器、自动顶空进样器、微波消解仪、生物发光仪等采购招标公告

  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以下标的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东采公〔2008〕565号
  2.项目名称:东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采购实验室设备招标项目
  3.招标包号、标的名称及数量:
  包号标的名称数量
  1土壤采样器1套
  土壤研磨器1套
  2自动顶空进样器1台
  热脱附仪1套
  3有机样品浓缩仪1台
  4微波消解仪2台
  5生物发光仪1台
  6紫外分光光度计1台
  7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1台
  液相色谱仪1台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可选择参投一个或多个分包,但必须就拟投包号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不得缺漏。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
  5.交货地点:东莞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6.招标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售。有兴趣的投标人可在2008年11月6日至2008年 12月2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2:00,14:30至16:30 (北京时间)到以下地址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
  a、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b、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c、法人授权函(加盖公司公章)
  d、电子文件存储设备(如U盘等)拷贝采购文件电子文件
  东莞市鸿禧中心三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
  地址: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B区309
  电话:0769 ********
  国内邮购标书者应加50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如电汇购买招标文件,请注明招标编号)。采购代理机构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7.投标书必须在2008年12月3日当天上午投标截止时间9:30时(北京时间)之前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下列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投标:
  东莞市鸿禧中心三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中心1号开标室
  地址:东莞市体育路鸿禧中心三楼B区
  8.开标时间:2008年12月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东莞市鸿禧中心三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中心1号开标室
  9.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0.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11.招标文件有争议的,解释权在采购代理机构。
  12.有关此次采购公告之事宜, 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节假日除外):
  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电 话: (8620) ********
  传 真: (8620) ********
  网 址:www.gmgit.com
  联 系 人:张帆、梁聪聪、曹敏
  收 款 人: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市东山支行
  帐 号:****************5
  东莞市鸿禧中心三楼B区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
  电话:0769-********
  联系人:温晓云、李健波
  所有投标书必须附有一份金额为包1:人民币壹仟元(¥1,000.00);包2:人民币捌仟元(¥8,000.00);包3:人民币叁仟元(¥3,000.00);包4:人民币贰仟元(¥2,000.00);包5:人民币贰仟元(¥2,000.00);包6:人民币贰仟元(¥2,000.00);包7:人民币壹万伍仟元(¥15,000.00)。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应用报价货币,并采用汇款方式(以供应商单位名义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或存款方式),在开标前一天到达以下帐户:
  收 款 人: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广机)
  开 户 行:建行东莞市分营
  帐 号:****************194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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