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剂耗材招标公告
试剂耗材招标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试剂耗材采购公开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试剂耗材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XZC2017-G1-10999-JGJD(重)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兰工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地址:南宁市青湖路9号
联系方式:俞洪水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兰工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试剂耗材定点采购,确定2家中标单位。
合同期为合同签定之日起1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2. 具备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货物及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09日 08:00至2017年10月13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2楼213室(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3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3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厅(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试剂耗材采购(采购计划编号:********0048)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试剂耗材采购
二、项目编号:GXZC2017-G1-10999-JGJD(重)三、采购内容及数量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试剂耗材定点采购,确定2家中标单位。
合同期为合同签定之日起1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50万元。
五、《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规定 。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 具备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货物及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10月9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10月 13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2楼213室(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不提供电子版;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南宁桃源支行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10月30日9时0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厅(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10月30日9时00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厅(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地址:南宁市青湖路9号
联系人:俞洪水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项目联系人:兰工 联系电话:****-*******
3.监督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7年10 月9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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