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集采中心昌吉市PPPHDPE给水管和PCCP水泥管招标公告

物资集采中心昌吉市PPPHDPE给水管和PCCP水泥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1101-JC-2017-067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昌吉市PPP项目第三标段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资金来源为竟标人自筹。本项目HDPE给水管、PCCP管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1中铁十一局集团头屯河景观提升工程三标项目经理部:昌吉市头屯河沿岸综合整治工程区域内基础设施PPP项目(一期)第三标段:景观、人工湖、桥梁及防洪河道工程,具体建设内容:(1)景观工程:完成民生路至健康路南侧景观绿化建设。总占地面1029亩,其中绿化面积926亩,铺装面积103亩。总投资约2.745亿元。(2)人工湖工程:完成昌吉文化公园人工湖建设,水面面积:882亩;本工程采用全包式防渗的软质护岸。投资约8822万元。(3)完成景观水面连通管建设(景观水面之间的连通管),长度1.0km;采用钢筋混凝土管,总投资约500万元。完成景观退水管道(景观水体退至六工干渠输水管),长度2.0km,采用钢筋混凝土管,总投资约1000万元。(4)桥梁工程:完成大巴扎景观飘带桥建设,长度550m,投资3000万元。完成红旗路景观桥350m,总投资约1000万元。(5)河道工程:完成头屯河东岸排洪河道(开挖及衬砌)、挡水建筑物(液压翻板坝及配套设备)建设,长度2.6km;总投资约2.6亿元。

2.2 招标内容:HDPE给水管、PCCP管,详见附件1《物资需求一览表》。

2.3 招标依据:

2.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3.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3.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3.5《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2.3.6《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办法》([2012]241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其中:

3.1.1 HDPE给水管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800万;

3.1.2 PCCP管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

3.2供应能力:必须满足招标人现场的需求,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配套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

3.3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和合格证等资料。

3.4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至少3份近两年(2015年至2016年)内国家或公路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6 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设备,并保持与投标承诺一致。

3.8所用材料的质量标准必须满足国标要求。

3.9 本次竟标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17年10月5日至2017年10月8日,将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竞标报名表(附件2)等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1@qq.com)。

4.2本次竞标文件不收取费用,只提供电子文档,请自带u盘或提供邮箱地址。

4.3澄清及答疑:竞标人有需采购人澄清的问题,需在2017年10月9日12时前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后传真至采购人邮箱,采购人将在2017年10月9日19时前答复。

5. 竞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信息

5.1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和电子版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上午10:00前送达,传真资料、未封存资料和延时到达资料恕不受理。所有报价文件必须是一正一副进行密封。

5.2竞争性谈判时间及地址:

2017年10月10日上午10:00新疆省昌吉市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昌吉市PPP项目第三标段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5.3递交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以供检验。

7.联系方式

7.1竟标组织单位信息:

组织单位名称: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

使用单位名称: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昌吉市PPP项目第三标段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张鹏

电话:158*****120

邮箱:********1@qq.com

7.2竟标人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账户: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周转材料管理中心

开户行:湖北省襄阳市建行襄东支行

开户账号:4200 1648 2080 5300 161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泥管 给水管 集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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