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SSZFCGCS2017-11:文山市特殊教育学校电梯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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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WSSZFCGCS2017-11 电梯采购合同书 甲方:文山市特殊教育学校 乙方:云南旭平电梯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云南省文山州 签订时间:2017年9月26日 电梯采购合同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中标结果为依据,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招标标的物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
第二条: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项目总价款(中标总价)为:人民币壹拾贰万伍仟元整(¥125000.00元),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本合同总价款包括货物价款、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本次采购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招标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服务承诺;(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以上附件顺序在前的具有优先解释权。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 第四条: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投标承诺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第七条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当在签订合同之日起签订合同起25日内交货。交货地点、安装地点:文山市特殊教育学校。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运行情况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5、甲方应当在到货并安装后的20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由双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电梯安装、调试完毕等待“文山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检验时间不受此限)。 6、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按上述标准中的严格标准执行,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第八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 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 3.1、货物的保修期为3年;保修期自电梯经当地质量检测部门检验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总价。 3.2、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和人为损坏造成的故障除外。 3.3、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1小时。 3.4、普通故障的修复时间不超过1小时;如有损坏,则提供并更换零件的时间不超过4小时;更换笨重部件如电机、减速机等不能超过48小时。 3.5、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6、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第九条货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付款方式:货物安装完成验收合格10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90%,计人民币壹拾壹万贰仟伍佰元整(¥112500元);剩余合同总价的10%,计人民币壹万贰仟伍佰元整(¥12500元)在安装完成验收合格,无故障使用1年后内付清。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0%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 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由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0%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0%违约金,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多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在承担上述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二、合同签订一式四份,采购人和中标人各存一份,文山市财政局及文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备案一份。 甲方:文山市特殊教育学校乙方:云南旭平电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李云辉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云南省文山州文山市新平社区新平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南亚风情第一城 星河苑7幢1703号 邮政编码:663099邮政编码:650228 电话:****-*******电话:****-********、135*****036 开户银行:工行文山市七花北路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昆明南亚壹城支行 帐号:****************810帐号:53001875043052500445 2017年9月26日 电梯技术参数表
说明:1、此表用于型号规格完全相同的多台电梯,型号及规格不同时请另增加技术规格表填写。 2、此表未注明井道、机房、轿厢、开门等相关尺寸的,以双方确认的土建布置图尺寸为准。如实际土建尺寸与本表或双方确认的土建布置图尺寸不符,由需方负责整改。 3、本附件共1页,与产品订货合同同时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它约定事项:预置视频电缆无障碍功能(后轿壁镜面不锈钢、语音报站、残疾人操纵箱、盲语文按钮、残疾人外召唤) 轿厢扶手安装高度:左右800mm后900mm 需方代表(签字):供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小机房乘客电梯主要部件配置表版本号:********
说明:在确保电扶梯产品品质的同时,我司可根据产品优化和升级的需要,适当调整部分配置的材料、部件的品牌或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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