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骨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郑州市骨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骨科医院的委托,就郑州市骨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货物需求一览表
包号 | 货物需求 | 供货期 | 交货地点 |
1包 |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1台 | 90日历天内交付验收使用 | 郑州市骨科医院指定地点 |
1)本次采购分为 1 个包段
2.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0月 9 日起至2017年 10 月 13 日(节假日除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而且其经营范围应包含:医疗器械的生产(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
3.2、投标设备在国内销售没有不良记录、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
3.3、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近期银行资信证明,成立年限不足的按实际提供,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和纳税凭证(开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三个月份社保及纳税缴费证明)。
3.4、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5、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书(或其指定总代)及售后承诺书。
3.6、投标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相关证件。
3.7、国内生产企业(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报名携带资料:
(1)供货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委托代理人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3)提供2016年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
(4)若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及售后承诺书;
(5)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相关证件;
(6)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7)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和纳税凭证。
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胶装提供2套。
5.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 10月 31 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7.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郑州市金水区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808室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采购人:郑州市骨科医院
招标机构名称: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808室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9.招标公告发布: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2017年10月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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