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总队本级2017年装备采购暨个人防护装备采购预算编制招标公告

公安消防总队本级2017年装备采购暨个人防护装备采购预算编制招标公告

贵州省公安消防总队本级2017年装备采购暨个人防护装备采购预算编制

竞争性谈判公告

1. 招标条件

西安普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贵州省公安消防总队委托,对贵州省公安消防总队本级2017年装备采购暨个人防护装备采购预算编制(项目名称)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报价。

项目名称:贵州省公安消防总队本级2017年装备采购暨个人防护装备采购预算编。

项目编号:2017-ZFCG-1009

资金性质:本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资金及自筹 。

项目采购:预算为¥26.98万元。

服 务 期:1日历天内提交成果

2. 招标内容及范围

一、服务范围

本项目采购预算编制(成果文件涉及询价种类约90个品种的消防装备)。

二、服务须满足的规范、标准

国家有相关规范标准的,执行国家相关规范标准。没有规范标准的执行行业相关标准或采购人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1.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 ,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服务商须具备消防车辆、消防器材装备询价及编制预算成果文件的能力。若中标后发现服务商不具备相关能力,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扣除保证金。

(三)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10月9日10:00时至 2017 年10月11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详细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富力中心A6栋1015室。 持以下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或正在推行的“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营业执照中包含相应的经营范围)、资质证书副本、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另交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10 月12日 10时 30分,地点为贵阳市观山湖区富力中心A6栋1015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州省公安消防总队 招标代理机构:西安普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沙冲南路198号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富力中心A6栋1015室

邮 编: / 邮 编:550000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张道沙

电 话:****-******** 电 话:151*****030

传 真: / 传 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预算编制 装备 个人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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