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泉县通用机场气象站专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关于石泉县通用机场气象站专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石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石泉县气象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石泉县通用机场气象站专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石泉县通用机场气象站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qzc2017-23号

三、采购人名称:石泉县气象局

地 址:石泉县城关镇北环路东段

联系方式:138*****29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石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石泉县财政路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询价项目:本项目采购的气象设备用于石泉县通用机场,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及系统应用软件的质量、技术指标、性能须满足通用机场专用气象设备国家标准或气象行业标准相关要求,包括采集系统、供电系统、通讯系统、安装附件、软件等。传感器包含:空气湿度传感器、空气温度传感器、风向风速传感器、气压传感器、雨量传感器,参数及其他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采购预算:17.8万元

项目用途:日常办公使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满足本公告资格要求,有相应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提交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截至询价日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方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提供六要素气象自动站设备(含采集系统、供电系统、通讯系统、软件、空气湿度传感器、空气温度传感器、风向风速传感器、气压传感器、雨量传感器)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6、投标被授权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在职职工,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至投标截止月份前、连续不少于6个月的缴费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领取询价文件时请携带以上(1)~(6)资质原件及加盖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七、询价文件领取时间:

1、领取时间: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12日上班时间(8:00?12:00,14:00?16:00时止)

2、领取地点:石泉县财政局二楼

3、领取联系人:杨先生

4、联系电话:****-*******

八、询价开标时间和地点:

1、询价时间: 2017年10月18日14:30时;现场递交询价投标文件

2、询价地点:待定。

九、其它应说明的事项: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从投标人公司开户银行基本户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缴入下列指定账户。(特别提示:不接受现金缴纳或个人账户缴纳,凭保证金缴纳票据领取询价文件)

接收行行号:********1444

接收行名称:陕西石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人账号:****************032067

收款人名称:石泉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

2、采购项目联系人:

石泉县气象局 王先生 138*****295

石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0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用设备 气象站 通用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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