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二次招标公告
无人机二次招标公告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扬州市消防支队的委托,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扬州市消防支队无人机采购项目进行二次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谈判项目名称及编号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扬州市消防支队无人机采购项目SWCGDLJ-********-1号
二、谈判项目简介
本项目预算:17万,一共采购大型无人机2台,小型12台,总计14台。
三、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并满足下列要求:
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两年原厂免费质保承诺函;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四、谈判文件发布信息
谈判文件发布时间:2017年10月9日
竞争性谈判文件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如确定参加谈判,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谈判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1@qq.com),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谈判确认函》(联系电话:0514-********)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2日上午9:00。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已报名供应商如有澄清要求,请将澄清要求的书面文件(原件)在2017年10月1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前送达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谈判文件的修改和变更信息均公布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上,不再另行通知,敬请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五、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谈判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7年10月1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谈判响应文件 接 收 地 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一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
谈判响应文件 接 收 人:江敏
六、谈判的有关信息
开始谈判时间:2017年10月1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谈 判 地 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一室
谈判响应文件份数:一份正本,二份副本
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
七、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联系人:江敏电话:0514-******** 传真:****-********
地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邮政编码:225000
网址:http://zfcg.yangzhou.gov.cn/(扬州市政府采购网)
谈判保证金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商银行扬州分行营业部,***************。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恩斌、孙桂冠联系电话:0514-********、151*****119
八、欢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级(含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有意者请与我代理机构联系。
九、特别提醒:保证金采用非现金形式交纳(不接受其他方式),并备注项目编号。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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