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水县棚户区改造(三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曲水县棚户区改造(三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曲水县棚户区改造(三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记者 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 2017-10-09 18:34:10



招标编号:17XZ*******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曲水县棚户区改造(三期)建设项目已由曲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曲发改字[2017]34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曲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已在招标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LS*******。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性质:新建;
  2.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 建设规模:棚户区改造(三期)涉及183户,其中危房改造14户(新建房屋面积1449.57平方米),硬化道路5228平方米,打麦场12708平方米,人行道花岗岩铺地工程3608.2平方米,以及给排水、电气、变压器等附属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4. 招标范围:以施工图纸为计算依据,经招标人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5. 建设地点:拉萨市曲水县;
  6.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已落实;
  7.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8.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注册资金、流动资金等方面能满足本项目施工要求;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 按藏建市管函[2011]85号文件及[2013]119号文件要求进行项目备案(必须在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先备案完成后再报名,报名期内备案有效);
  3. 具备由地市级及以上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记录告知函》;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有不良记录或劣迹通报且在公示期内的施工企业投标;
  5.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09日至2017年10月13日,登录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asa.gov.cn.)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85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01日10时00分,递交到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和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准时参加,未到场或身份信息不符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七、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拉萨晚报》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曲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西藏自治区曲水县政府大院内
联系人:巴桑先生
电 话:139*****475
代理机构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金珠西路183号
联系人:于先生
电 话:139*****921

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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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棚户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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