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装修招标公告
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装修招标公告
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装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鄂城财采计划函【2017】252号,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委托,现就诉讼服务中心装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具备资质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诉讼服务中心装修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ECCGZX[2017]226号
三、财政预算金额:32.546228万元
四、工期:60天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和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均无不良失信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中标人不得分包或转包。
六、获取竟争性磋商文件:
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7年10月9日至2017年10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地点:鄂州市鄂城区政务服务中心(鄂城新区鄂东大道47号)。
2、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时须携带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等文件的复印件和原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职工)前来报名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供应商的原件核对无误后退还,上述资料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准予报名并领取竟争性谈判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
本谈判项目投标保证金为2000(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必须在2017年10月25日下午17:00前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需以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基本账户(附银行开户许可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汇入投标保证金专户,逾期无效。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以便查对核实。
保证金账号********7179,户名:鄂州市鄂城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古城路支行,并在备注或附言中一定注明公司名称,开标当天带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回执单复印件(加盖公章)给采购中心工作人员,以便查退保证金。
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6日10时00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地点:鄂州市鄂城区政务服务中心(鄂城新区鄂东大道47号)。
九、磋商时间 :2017年10月26日10时30分
地点:鄂州市鄂城区政务服务中心(鄂城新区鄂东大道47号)
十:联系方式及网址
采 购 人: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
1、联 系 人:邱雨
2、联系电话:189*****012
政府采购中心
1、联 系 人:王女士
2、 联系电话:****-*******
3、 邮政编码:436000
4、网 址:http://www.hbecheng.gov.cn/鄂城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ccgp-hubei.gov.cn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17年10月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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