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老垃圾场整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茶陵县老垃圾场整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茶陵县老垃圾场整改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发改委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投资主体单位)为茶陵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茶陵县老垃圾场整改工程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茶陵县云阳林场

2.3 规模:本项目为茶陵县老垃圾场整改工程建设项目位于茶陵县;工程内容包括:老垃圾场修复及绿化、老垃圾场垃圾转运及新垃圾场垃圾填埋处理工程等。本项目投资*******.41元。

2.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及相关工程保修承诺执行。

2.7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招标编号:HNZTCL-00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并提供近半年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原件;

3.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主项资质为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职称(环境工程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7投标人必须具有防渗膜材料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原厂售后服务证明且满足以下条件:

(1)防渗膜的生产厂家须为进口产品,并提供海关报关单;

(2)防渗膜厂家有固废处理项目的销售业绩。

3.8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设计质量事故等情况;

3.9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一)。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180000万(壹拾捌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茶陵县招标投标交易

中心开户行:建设银行

帐 号:****************6969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及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7年 10月10日~2017年10月16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茶陵分中心服务大厅。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6.3 报名所需资料:有兴趣的投标申请人请于上述规定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持(1)单位介绍信(原件);(2)法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5)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7)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8)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9)防渗材料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原厂售后服务证明(原件);(10)防渗膜厂家的销售合同和海关报关单(复印件加盖防渗膜厂家公章)(11)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原件);(12)入湘登记证(仅省外企业提供)到招标代理公司办理相关报名手续(上述资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份(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注:单位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的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注册建造师证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证件的注册单位均须与投标申请人单位相一致;不能按期提交以上全部证件、资料原件或弄虚作假的投标申请人将不予受理其报名。

6.4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 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上午10:00时整(北京时间),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茶陵县分中心三楼二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茶陵县分中心(网站)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茶陵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电话:****-********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茶陵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地 址:茶陵县公园路

联 系 人:陈志瑞

电 话:150*****588

招标代理: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茶陵县炎帝南路招标局对面(钻石宾馆4楼)

联 系 人:王美云

电 话:189*****018






标签: 垃圾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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