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圩熊村休闲步道建设工程-钢便桥工程招标公告

大圩熊村休闲步道建设工程-钢便桥工程招标公告

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灵川县旅游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灵川县大圩熊村休闲步道建设工程-钢便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灵川县大圩熊村休闲步道建设工程-钢便桥工程项目编号:HSZBLC2017G141建设地点:灵川县大圩镇招标范围:灵川县大圩熊村休闲步道建设工程-钢便桥工程(具体详见招标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标段划分:本工程为1个标段:工期要求:2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 。预算金额:¥553377.87元。二、 投标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拟派负责该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投标人应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应于招标公告发布之后)。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三、投标人网上报名要求: 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gzy.guilin.cn)以登录或注册方式完成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 10 月 10 日公告发布之时至2017年 10 月 16日17时30分止。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 年10月10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 10月16 日 17时30分止。 2.售价:250元。 3.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潜在供应商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guilin.cn)完成网上报名后,在采购文件发售期内缴纳采购文件费用后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并在交易系统打印购买采购文件回执码。五、投标保证金:¥5533.00元(必须足额缴纳)。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请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看。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从投标人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方式转账缴纳,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保证缴纳银行账户信息请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看。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10月 31日上午10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6号开标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7年 10 月 31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 30分。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递交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投标报名成功回执单和投标保证金网银转账电子账单(不需密封,单独提交),未按要求递交以上材料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投标文件。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10 月31 日10时30分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开标室(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九、本次投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 灵川县旅游局 地址:灵川县灵川大道中路162号政府大楼16楼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 189*****898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33号盛景中心8楼13号 项目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 ****-*******; 传真:****-*******。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灵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 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 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钢便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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