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沧州市支队新建办公楼工程施工A标段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沧州市支队新建办公楼工程施工A标段
1、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沧州市支队新建办公楼工程A标段新建办公楼工程 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2.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沧州市支队新建办公楼工程施工
2.2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2.3建筑面积:新建办公楼5496.7平方米
2.4工程建设地点:沧州市运河区小王庄镇韩家场村
2.5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2.6建设工期:在不超过260日历天的基础上,投标人自报最短工期。
2.7招标范围:办公楼的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2.8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自筹。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均可对本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合格申请。(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且年检合格。
5、外省企业须提供进冀、进沧备案手续。
6、投标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投标信用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拟组织本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投标企业身份认证锁于 2008年11月7日至2008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到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也可于2008年11 月13日14:00-17:00到沧州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7、一个投标申请人只能就一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8、 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9、 密封后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及相关证件,于2008年11月20日14时以前送至沧州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处,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10、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监督单位:沧州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招 标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沧州市支队
联 系 人:杨启
联系电话:****-*******
代理单位: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6楼
联 系 人:崔长录
联系电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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