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车管所和指挥中心业务用房项目EPC招标公告

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车管所和指挥中心业务用房项目EPC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详细情况

工程编码130*****0011-001所属地区鸡泽县
工程名称鸡泽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车管所指挥中心业务用房项目鸡泽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车管所和指挥中心业务用房项目EPC(设计、勘察、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
建设单位河北省鸡泽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工程地点鸡泽县城区以东,新东环路以西,九鼎路以南,民生路以北
建筑面积5000 平方米招标性质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或同专业更高级别资质。资质管理规定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同估算价2000 (万元)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和文件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招标文件价格1000 元
文件发售地点
联系人王春雷联系方式147*****182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7-10-10 09:09:00公告发布截止时间2017-10-14 08:01:00
报名开始时间2017-10-10 00:00:00报名截止时间2017-10-14 00:00:00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邯郸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鸡泽县分中心
内容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鸡泽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车管所和指挥中心业务用房项目EPC(设计、勘察、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已由邯郸市鸡泽县发展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邯郸市鸡泽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筑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设计、勘察、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拟用地面积14091.7平方米,拟建建筑业务用房约5000平方米;
2.2建设规模及地点:主要建设车管所和指挥中心业务综合用房及配套用房,拟用地面积14091.7平方米,拟建建设业务用房约5000平方米及辅助工程;鸡泽县城区以东,新东环路以西,九鼎路以南,民生路以北。
2.3招标范围:EPC(设计、勘察、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包括:BIM设计以及深化设计外的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专业、室内精装修及其全部范围内建筑幕墙工程的研发与技术整合、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按设计要求进行勘察并编制勘查技术文件;采购;施工总承包;配套工程及与其有关的其他技术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包括红线范围内的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地基处理、基础及主体结构、幕墙工程、机电安装(含弱电智能化、消防工程)、电梯工程、外围护、粗装修、精装修、小市政(含道路、管网)、园林工程、室外景观)等所含全部施工项目。
2.4计划周期300日历天(含勘察设计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和项目经理及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报告(2016年度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连续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和近三个月企业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含本项目被授权委托代理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等及以上资质;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2项目经理及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国家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B本;项目负责人1具有国家注册建筑师或国家注册结构工程师。中级职称及以上证书;项目负责人2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中级职称及以上证书;项目经理及负责人的工作年限均不少于五年。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3家(含3家)。
4.1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报名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2联合体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的承诺书;
4.3联合体牵头人需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4.4联合体成员需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5联合体成员需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4.6联合体项目经理及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4.6.1联合体牵头人项目经理:具有国家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B本,中级职称及以上证书,工作年限不少于五年;
4.6.2联合体成员设计项目经理:具有国家注册建筑师或国家注册结构工程师,中级职称及以上证书,工作年限均不少于五年;
4.6.3联合体成员勘察项目经理: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中级职称及以上证书,工作年限不少于五年。
5.开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开具的近十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否则按无效标处理;联合体投标开标时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们检察院分别开具的近十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7.资质范围外的分包需合法进行。
8.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派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于2017年10月10日至2017年10月14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 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邯郸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鸡泽县分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携带以下材料(查验原件及留置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财务状况报告(2016年度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连续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和近三个月企业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含本项目负责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等及以上资质;
(4)项目经理具有国家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B本;项目负责人1具有国家注册建筑师或国家注册结构工程师。中级职称及以上证书;项目负责人2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中级职称及以上;项目经理及负责人的工作年限均不少于五年。
9.联合体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联合体投标人,请派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于2017年10月10日至2017年10月14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 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邯郸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鸡泽县分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携带以下材料(查验原件及留置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
(1)联合体协议
(2)联合体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的承诺书;
(3)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4)联合体牵头人项目经理:具有国家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B本,中级职称及以上证书,工作年限不少于五年证明;联合体成员设计项目经理:具有国家注册建筑师或国家注册结构工程师;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国家注册建筑师或者国家注册结构工程师。中级职称及以上,工作年限均不少于五年证明;联合体成员勘察项目经理: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中级职称及以上,工作年限不少于五年证明。
1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11.投标文件的递交
1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7年11月2日9时30分,地点为鸡泽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
11.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鸡泽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鸡泽县会盟大街
联系人:任建新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翰林观天下23号楼
联系人:王春雷
电话:147*****18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勘察 业务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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