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人民检察院新技侦大楼和廉政教育基地分级保护项目和等级保护项目及监理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枞阳县人民检察院新技侦大楼和廉政教育基地分级保护项目和等级保护项目及监理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根据《铜陵市政府采购单一来源方式管理办法》规定,枞阳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新技侦大楼和廉政教育基地分级保护项目和等级保护项目及监理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 | |||
采购项目名称 | 枞阳县人民检察院新技侦大楼和廉政教育基地分级保护项目和等级保护项目及监理项目 |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 *******.14元(不含监理项目预算金额9万元)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说明 | 项目分为分级保护机房建设、数据安全和交换、分保加固、视频监控、设备采购等软硬件设施;等级保护安全设备、数据交换、其他项目等软硬件设施;分级保护和等级保护工程项目监理。 |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 1、枞阳县人民检察院新技侦大楼和廉政教育基地分级保护项目和等级保护项目拟定的唯一供应商为沈阳东软系统集成工程有限公司; 2、枞阳县人民检察院新技侦大楼和廉政教育基地分级保护项目和等级保护工程监理项目拟定的唯一供应商为安徽赛格信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原因: 1、项目完成时间紧迫,采取其他方式招标难度大,成功率低; 2、具有较强的规范性和特殊性,需满足相关设备兼容性、一致性和服务配套;3、该项目属于重要涉密项目。 | ||
论证意见 | 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沈阳东软系统集成工程有限公司尽快组织实施,由安徽赛格信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监理。 | ||
论证人员 | 刘小华:安庆职业技术学院;江善和:安庆师范学院;胡婵娟:安庆富春东方投资有限公司。 | ||
公示期限 | 从2017年10月10日起至2017年10月17日止 | ||
采购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余俊 |
备注:单位或个人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加盖公章)形式将意见反馈给表中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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