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用房电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用房电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用房电梯”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随州市财政局随财采计【2017】835号计划确认函,随州市瑞兴招标事务有限公司受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就其“办公用房电梯”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SZRXCS*******
二、项目名称:办公用房电梯
三、招标内容:办公用房电梯
四、采购预算:30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必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安装许可证》(电梯制造A级以及安装A级企业),代理商必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其中安装、维修均为B级(含B级)以上资质;
(3)需具有曳引机型式试验合格证、控制系统和开门机系统的型号及制造商的名称和地址;
(4)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并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快速响应解决实际问题及承诺;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6)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进行信用信息查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在2017年10月10日至2017年10月16日工作时间,到随州市瑞兴招标事务有限公司报名。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明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下方附件);②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证件)、银行开户许可证;③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出现亏损情况、缴纳的2017年近三个月社会养老保险发票(并附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及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银行凭证证明);④《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安装许可证》(电梯制造A级以及安装A级企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维修均为B级(含B级)以上资质证明文件;⑤电梯曳引机型式试验合格证、控制系统和开门机系统的型号及制造商的名称和地址;⑥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⑦《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⑧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现场审核,所有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留存备查。不符合资格要求或未按规定提供资格文件和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2017年10月24日15:00时(注14:30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17年10月24日15:00时
磋商地点:随州市瑞兴招标事务有限公司(随州市青年路208号)
采 购 人: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经理
电 话:****-*******
开户行名称:工商银行随州曾都支行
随州市瑞兴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二0一七年十月十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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