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军营超市招标公告

单位军营超市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7-DL73141-1002
开标时间:2017-12-13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州物资采购办事处
业主名称:详见招标文件
所属地区:

单位军营超市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公告时间为3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单位军营超市外包(2017-DL73141-1002)

二、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部队日常生活所需百货及日用品等采购。军营超市主要包含日杂百货、调料、干货、牛奶、饮料、军营超市零食饮料及香烟。年采购量约为1900万元。

三、投标资格

1.投标人应为福建泉州、厦门地区注册,具有合法法人资质,且能够提供此次招标所述货品及服务的企业;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企业成立时间不少于2年,不得为“三资”企业或有外商投资背景,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外籍员工。

3.企业注册资金不得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金自2017 年1月1日起变更的视为无效),具有相应的经营场所(超市、市场或卖场)和配套设施(仓库、冷库或保温库),配送车辆及配送队伍等。企业生产经营收益情况良好,近两年净利润之和为正(指标数据来源于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

4.企业提供的营业执照范围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核定的明细经营范围必须同时满足相应项目要求。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于2017年10月18日18时前送至我部物资采购站进行资格预审。1.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三证合一除外)、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2.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4.近两年的完税凭证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税审报告(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资金流量表及附注)。

以上资料均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审验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将视情对领取标书的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对不符合投标资格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报名时间与地点

自2017年10月14日8时至10月18日18时,福建省南安市

五、联系方式

李志军 189*****191 王盖 189*****155

六、招标文件领取

资格审查合格后,凭我部通知领取招标文件。

七、解释权

本公告内容解释权归我部所有。

单位物资采购站

公告时间:二〇一七年十月十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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