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东阳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控中心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东阳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控中心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东阳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就东阳市环境保护环境监控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XDYCG2008W—202

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环境监控中心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投标主体的要求、投标方注册资金不小于伍佰万元人民币,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和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以上资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专业从事在线监测系统的开发、集成、安装、调试和服务,拥有一定经济实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须为产品的原厂商或原厂商书面授权的供货商。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08年11月13日至2008年11月2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地点:东阳市人民路279号二楼

标书售价(元):每本4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11月28日 09:00

六、投标地点:东阳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东阳市人民路222号)10楼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2008年11月28日 09:00

八、开标地点:东阳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东阳市人民路222号)10楼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00000.0

交付方式:银行汇票、电汇形式

收款单位(户名):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东阳支行

****************431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通过年检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业绩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点:东阳市人民路279号二楼

联系人:钱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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