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房装修招标公告
办公用房装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17-SH04-GC-233
本招标项目业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南方分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南方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湖南代表处办公用房装修项目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概况:
中石油湖南天然气销售代表处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南方分公司新组建的派出机构,本次装修包括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湘江北路三段1500号北辰时代广场的20层04、05、06号区域,建筑面积为947.86平方米的湖南代表处办公用房装修项目,目前这04、05、06三个区面办公区域均为未装修状态,不能满足代表处的使用需求, 需要整体进行装修。
1.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中石油湖南天然气销售代表处在长沙市长沙市开福区湘江北路三段1500号北辰时代广场的20层04、05、06号,建筑面积为947.86平方米的湖南代表处办公用房装修项目。办公楼的全部装饰装修及相关电气(智能除外,预留电源接口)和暖通专业施工、交工、保修、消防报审验收等内容。
1.3实施地点: 湖南天然气销售代表处北辰时代广场20层04、05、06号。
1.4工 期: 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10日。
1.5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企业相关标准;
1.7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设招标最高限价人民币115.98万元(含税)。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资质条件: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贰级资质。
2.3安全生产许可要求: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格、有效。
2.4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国家认可体系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5 HSE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国家认可体系认证机构颁发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6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要提供本公司基本账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有垫付资金能力。
2.7 人员、设备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设备等满足本项目工程设计、施工要求。
2.8注册资金要求:不少于200万元。
2.9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标文件获取
3.1招标文件将于北京时间 2017年10月9日至2017年10月14日,上午9 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 16 时00分(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上海市陕西北路1726号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网上报名。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方式为电汇,售后不退。
3.2电汇方式购买文件,须填写汇款附言:“ZY17-SH04-GC-233标书费”。汇款信息:
开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上海公司
开 户 行:工行上海联合大厦支行
3.3需邮购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购买招标文件所需的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和标书费后 2 日内寄送,寄送的付款方式为收方付。
四、投标文件递交
4.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7 年10月3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99号阳光酒店7楼会议室,方式为现场送达。
4.2投标人应同时提交不少于2.3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形式只接受电汇。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电汇时请在备注栏注明:“ZY17-SH04-GC-233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汇至“3.2款”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中。
六、开标
6.1开标时间: 2017 年 10 月3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99号阳光酒店7楼会议室。
6.3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其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同时投标人代表需携带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并签字报到以证明其出席了开标仪式。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石油物资公司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联 系 人: 庞茂瑜、白晓旭 邮 编: 100129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shpmy@cnpc.com.cn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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