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救灾仓库附属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民政局救灾仓库附属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洪湖市民政局救灾仓库附属配套工程采购
谈判公告

依据洪湖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洪财采计〔2017〕418号计划函要求,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洪湖市民政局的委托,拟就洪湖市民政局救灾仓库附属配套工程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7-418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洪湖市民政局救灾仓库附属配套工程采购

三、采购内容:洪湖市民政局救灾仓库附属配套工程采购,预算金额66.61万元。

四、工期:30日历天

五、供应商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适应本项目的工商经营范围和售后服务能力、且具有以下资质:

(1)供应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供应商在湖北省厅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办理了企业信息及企业人员信息登记;

(2)供应商拟定项目经理(建造师)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的施工现场管理“五大员”必须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

六、投标保证金:

收款人:洪湖市非税收入管理局汇缴结算户

账号:133*****010*******

开户银行:湖北银行洪湖支行

项目编号:2017-418号

递交方式:转账或电汇。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至市非税局汇缴结算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个人名义或其他名义交纳(不接受银行保函、第三方担保、现钞交纳及支票等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陆仟陆佰元整(?6600元)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七、谈判文件的获取
谈判文件的获取:2017年10月11日至2017年10月13日工作时间到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室领取。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地址: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市场四楼

谈判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时必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备案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由取得授权的代理人参加报名,则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拟定建造师资质证书。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日23日15时00分(14时30分开始受理谈判响应文件)

九、谈判时间:2017年10月23日15时00分

十、谈判地点: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人:洪湖市民政局

联系人:彭科长联系电话:139*****184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丽联系电话:150*****363

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 年10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救灾仓库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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