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广播电视台新闻演播室改造(第一包,虚拟演播室系统)需求公示

济宁广播电视台新闻演播室改造(第一包,虚拟演播室系统)需求公示

济宁广播电视台新闻演播室改造(第一包,虚拟演播室系统)需求公示

  一、采购人
    名称:济宁广播电视台
    地址:济宁市常青路9号
    联系方式:(0537)Tel:*******;Fax:无;Email:jszx1003@126.com
    项目联系人:栾卫东
    联系电话:131*****663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济宁广播电视台新闻演播室改造(第一包,虚拟演播室系统)
    项目背景:

目前新闻演播室设备老化,技术手段落后。录制的图像陈旧单调,无法满足新闻节目演播的需要,为提高《新闻联播》节目质量,需要进行灯光系统升级、制作实景区舞美、做大屏虚拟系统改造。
    项目预算:60.2万元,其中:预算资金60.2万元,借贷资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三、拟采购标的
品目代码品目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备注
A0311机柜1
C0102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1
D0306播控设备1
D0307虚拟演播室设备1
  四、项目需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Ⅰ)《采购法》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Ⅱ)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无(Ⅲ)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二)技术要求
品目代码品目名称详细技术要求(实质条款用★标示)实质条款实质条款原因说明
A0311机柜机柜、操作台、线缆、连接头和工程辅料,要求使用国际知名品牌线缆及接头,数量满足工程要求。
C0102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负责本包全部系统集成,应在五日内完成,且不能影响我台演播室的日常节目录制。要求可以与9楼演播室现有系统互为主备。实际采购数量和种类根据设计和使用需求可做相应调整。缆线的敷设要符合相关规定,电源线与信号线要分别敷设。所有供电电缆的工艺断点转接处必须使用接线端子连接,并制作标识。电缆必须辅设在封闭的线槽内,或墙槽内(敷设后封闭)。电缆不许有电缆接头(非工艺断点)。
D0306播控设备

2个高清视分板,高标清兼容,与现有机箱兼容。

1个音频延时器,支持AES-EBU音频延时,要求可以与9楼演播室现有系统互为主备。

1个高清数字色键器,要求采用国际知名品牌高清数字色键器,配备遥控面板。要求可以与9楼演播室现有系统互为主备。要求可以外接黑场同步。

1个高清数字机箱,高标清兼容。与现有机箱兼容,可以互为主备。要求配备双电源。

D0307虚拟演播室设备

1套数据采集跟踪系统和气压升降台,数据采集跟踪系统要求可以同时支持跟踪变焦、摇移、俯仰;要求跟踪精度高,无误差积累。要求提供产品为国际知名品牌,可以方便的通过调整云台来调整水平。要求可以与9楼演播室现有系统互为主备。厂家提供不少于3年质保。

1套虚拟演播室系统,服务器提供专业虚拟图文播出软件,通过摄像机定位功能,在播出过程中与外部摄像机联动,控制图文场景的实时播出,实现虚拟图形植入。提供前景和背景信号,真实内容画面与虚拟内容画面结合自然度、 抠像画面的细节分明和层次要好、具备多种高清场景模版供参考选择。系统必须内置字幕机功能,可实时地进行静态字幕和LOGO的编辑、修改、叠加,可以实时调整位置,可以实现滚屏、左右飞,支持模板操作。主要评判标准为所提供视频资料。要求可以与9楼演播室现有系统互为主备。厂家提供不少于3年质保。

   (三)服务要求
品目代码品目名称详细技术要求(实质条款用★标示)实质条款实质条款原因说明
A0311机柜
C0102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D0306播控设备
D0307虚拟演播室设备
   (四)安全要求(标准)
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
  五、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自2017年10月10日至2017年10月13日
  六、提修改建议的途径
⒈通过采购人预留的联系方式向其提交修改建议;
⒉点击链接提建议:********148B68EDB1B152C7A0953">提交采购需求修改建议

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
   ⒈第十五条规定: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除因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外,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
   ⒉第二十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二)《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采购人在正式开展采购活动之前,应当将采购需求予以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和潜在供应商的意见建议。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采购人在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或提交采购建议书时,应当将经公示完善后的采购需求和征求的意见建议一同交付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人:济宁市财政局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0日 16时19分54秒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虚拟演播室 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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