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五次其他服务补充招标公告
2017年第五次其他服务补充招标公告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2017年第五次其他服务补充项目招标采购
招标编号:JB-2017-HL-BCZB-ZB05-
1.概述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单位(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本次服务招标采购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分包编号、项目名称及招标内容见附表“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2017年第五次其他服务补充项目招标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要求方面,凡招标文件中其他部分有与本公告不一致之处,均以本公告为准)
3.1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或子包)的投标。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截止日前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6)具有提供持续增值服务的能力。
(7)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3.2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专用资质要求详见附件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2017年第五次其他服务补充项目招标采购需求一览表”。
3.3其他要求
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15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3:40-16:30时在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1区40号楼 四层咨询部)持购买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盖章打印)办理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事宜。
4.2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按包销售,售价2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31日12:30(北京时间),递交地点: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服务中心投标文件递交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百西路18号院A楼一层)。
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形式与金额详见招标文件。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5.2开标时间:2017年10月31日12:30时,开标地点: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服务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百西路18号院A楼二层开标大厅)。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另行通知。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1区40号楼
邮编:100070
联系人:刘文雅 马琳婧
传真:***-********
电子邮件:liuwenya@heesc.com
帐户名称: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科技园支行
特别声明:
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公司是本次招标的唯一招标代理机构。其他任何机构进行的本次招标行为均为非法。提醒购标人注意。
附件
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
招标编号: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购买标包/名称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手机) | 纳税人识别号 | 邮箱 | 邮寄地址 | 收件人及联系电话(手机) |
1 |
批次名称:
公章:
日期
*发票邮寄地址请发送邮件到fapiao@heesc.com,邮件名称请以投标人公司名称命名。
附表: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2017年第五次其他服务补充项目招标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投标人专用资质要求 | 项目描述 | 限价(万元) | 服务期 |
1 | 001 | 电力交易平台市场化业务深化应用 | 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 号文)(后文简称《意见》),明确提出“三放开,一独立,三强化”的市场化改革总体要求,有序放开输配电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开放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供电计划,推进交易机构独立运行。为满足电力市场交易业务的发展需要,冀北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技术支撑系统的核心业务功能需在原有系统的基础上进行新增需求和完善提升,以适应新电改要求支撑冀北电力交易业务的顺利开展。 | 160 | 合同签订之日至2017年12月31日 | |
2 | 002 | 绿证交易的近远期政策分析与交易机制研究 | 绿色电力证书交易机制辅助配额制实现了目标引导的落实、监测和评价,使可再生能源支持性政策从价格推动转向了需求拉动,用市场化手段代替了政府管制对资源的配置。同时,市场化的激励、惩罚机制使得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在收获售电价格的同时收益了证书交易价格,交割清晰、收益明确,避免了固定补贴的征收、缴纳、发放等冗长的环节,以及补贴资金拖欠的风险。从实践效果来看,在可再生能源步入替代能源的发展阶段,配额考核和绿证交易制度是比现有的固定电价制度更符合市场化原则、全社会成本更低。结合冀北电网可再生能源占比高的实际,对绿证交易的发展方向和实际应用价值进行研究,并用于指导未来冀北电网辖区内绿色电力证书交易运营商业模式的开发,为政府相关部门的行业政策制定提供技术和理论支撑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 57 | 合同签订之日至2017年12月31日 | |
3 | 003 | 2017年常年法律顾问 | 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 | 随着《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以下简称“9号文”)和6个配套文件的出台,拉开了配售电市场有序放开的大幕。多类主体进入售电侧市场,配售电业务的市场环境将产生巨大变化。新改革对已有电网企业的业务、运营、组织等带来巨大的挑战,同时也为配售电公司带来了极大的机遇和竞争。冀北电力交易中心测算每月将有30余家新进入交易市场的售电公司。随着新的市场成员加入市场化电力直接交易,给公司组织电力直接交易带来巨大压力,为保证交易组织工作平稳、顺利、规范开展,扎实推进9号文电力体制改革要求,有序释放改革红利,针对交易市场成员的法律规制需进一步加强,需委托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为本公司提供法律相关服务。 | 24 | 合同签订之日至2017年12月31日 |
4 | 004 | 基于数据挖掘技术的电力交易行为分析 | 2016年底国家发布的《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中明确了电力交易机构的权利和义务,电力交易机构需要“监视和分析市场运行情况”、“对市场运营规则进行分析评估”、“按规定披露和发布其他信息”,以上权利和义务均需要海量的数据搜集及数据分析来支撑,但目前电力交易机构在交易运营信息资源管控及交易结果数据深入分析方面存在较大不足,需立项对各类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进行分析,提高交易组织的针对性和合理性。 | 44 | 合同签订之日至2017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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