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宣传物料及平面印刷招标公告
广告宣传物料及平面印刷招标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拟进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广告宣传物料及平面印刷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比选,项目已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委托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广告宣传物料及平面印刷采购项目现进行相关货物采购,包括:喷绘、写真、横幅、展架、桌牌、宣传展示等物料;宣传单页/折页、不干胶、工单等纸质宣传印刷品。本项目预估规模25万元,不划分为标段。
2、本项目采购费用包含材料费、印刷费、运输费、税费等所有费用,除非特别说明,采购单位将不在本次报价之外支付额外费用。
3、合同类型:签订框架协议,具体以订单为准。自签订框架合同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中选数量:2家。第一中选人中选份额为70%,第二中选人中选份额为30%。
5、本项目需按比选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要求制作样品,样品清单如下:
序号 | 细类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样品尺寸参考 |
1 | 横幅 | 丝印横幅,字体颜色鲜艳,附着力强,不易脱落 | 3米 |
2 | 喷绘布制作 | 色彩自然,安装工整,响应及时 | 1m*1m |
3 | 双面彩印 | 128G铜版纸 | 21*28.5(A4纸) |
4 | 业务工单/协议 | 二页双面无碳压印(加盖红章) | 21*28.5(A4纸) |
5 | 公话亭宣传 | 更换公话亭宣传 | 0.84m*0.57m |
注:样品尺寸以设计稿为准,详见附件《样品设计稿》
样品一式两份,不退还。
样品递交方式、地点:同纸质参选文件一同递交,与参选截止时间与地点一致,样品上需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逾期未提供样品的将不进行评审。
二、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选人注册资金须达到1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如注册资本为外币的,按照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3、参选人营业执照须具有广告、印刷经营销售业务范围。
4、参选人须具备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增值税税率17%。
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5)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的;
(6)参选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比选中同时参加。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三、获取比选文件
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0月10日至2017年10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晖路183号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5室。
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应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参选文件的递交
1、参选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参选文件提交的地点:【浙江省嵊州市三江西街372号中国电信嵊州分公司5010室】
3、本次唱价将于上述参选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浙江省嵊州市三江西街372号中国电信嵊州分公司5010室】公开进行,比选人公开所有潜在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
六、联系方式:
比选代理机构名称: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地址:杭州市文晖路183号
邮编:310014
项目负责人:杨敬武、吕恒
联系人:朱静 电话:136*****201 邮箱:zhujing@hxdi.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朝晖支行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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