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室内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泉富林施招字【2017】030号 |
开标时间:2017-10-23 |
所属行业: |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招标代理:中建富林集团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江先生 |
所属地区: |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溪县支公司)室内装修工程 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中心支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 ,招标人为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中心支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中建富林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本次招标采用对外发布公告接受报名。 1.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 工程建设地点: 安溪县 ; 1.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造价约27.4495万元 ; 1.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系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溪县支公司)室内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1.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7.4495万元 ; 1.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不要求 ; 1.6. 标段划分(如果有): 1个标段 ; 2.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 合格 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5. 其他资格要求: 无 。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请于2017年10月11日至2017年10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 中建富林集团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供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及邮箱等信息)。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元(如若邮件每家邮费50元),售后不退。联系人:刘先生。联系方式:150*****148. 4.3. 发布地点: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4.4. 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的,投标人如需购买图纸,应在2017 年10月16日前按售价预订,招标人在2017 年10月17日交付图纸。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7年10月23日09时30分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伍仟元整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开标当天以现金形式提交给招标代理公司,投标单位自行用信封密封住并体现出单位名称 。 7.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本工程采用纸质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报名回执单,投标保证金交给招标代理公司,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将不予受理;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中心支公司 地址: 丰泽区现代家具广场东区八楼 ,邮编: 362000 电子邮件: /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江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中建富林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董埭路远东大厦5楼 ,邮编: 362000 电子邮件: / 电话: 150*****148 ,传真: / 联系人: 刘先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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