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检衡车(二次)招标公告

计量检衡车(二次)招标公告

依据洪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洪财采计[2017]374号计划函要求,洪湖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洪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委托,拟就洪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检衡车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7-374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洪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检衡车采购

三、采购内容:计量检衡车1辆,预算金额51万元。

四、 供应商资格和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适应本采购项目的工商经营范围且是所报价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

3、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五、供应商领取询价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2、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由取得授权的代理人参加报名,则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资质文件及本次询价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包括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纳税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检察院无犯罪证明或供应商无犯罪记录的声明函)。

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查询时间在发布招标公告之后)。

六、领取询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可在2017年10月11日起至2017年10月13日止(工作时间)到洪湖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并领取询价文件,过期不予受理。

七、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报价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3日15时30分前(15时开始受理),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八、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1、地址:洪湖市政府采购中心(洪湖市文泉东路1号)

2、邮政编码:433200

3、联系人:曾勇

4、电话∕传真:****-*******

洪湖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0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计量 监督 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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