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供热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DHZB-HLJ-1703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原九〇粮库职工住宅区供热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富锦市粮食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供热改造工程,管沟内设两道管道,采用发泡保温管。

2.2建设地点:原九〇粮库职工住宅区。

2.3招标范围:完成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4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90天。

2.6标段划分:共计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最低要求为:项目经理 1 人、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检员)1 人、安全员1人,(上述人员均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或相关专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登记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本人。

3.5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0日至2017年10月12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235号综合楼4楼投标登记处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4.2 凡通过上述登记的投标人,可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登记)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登记)、登记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

(4)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施工员(工长)的岗位证书及身份证、质量员(质检员)的岗位证书及身份证、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身份证(证企相符)(原件及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代理机构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富锦市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富锦市粮食局

招标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235号综合楼4楼

联 系 人:姜先生

电 话:****-********转8101

标签: 供热改造 住宅 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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