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宁都县洛口镇高排村大坪里、湾里村小组新农村建设工程 已由上级部门扶贫办立项准予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宁都县洛口镇高排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本次招标的项目名称: 宁都县洛口镇高排村大坪里、湾里村小组新农村建设工程;
(2)本次项目的招标人:宁都县洛口镇高排村村民委员会;
(3)项目性质:市政公用工程;
(4)项目总投资:约58万元(含税金);
(5)工程规模: 4590.5m2墙面粉刷,白水泥抹面;砖砌花圃12只(4m*1.2m*0.5m长*宽*高),内外砂浆粉刷;砖砌池塘挡墙81m,高1.2m,水泥砂浆地面找平;5442m2地面硬化(15cm厚,C25混凝土浇筑);6m高路灯24盏。(详见工程量清单);
(6)资金来源及性质:财政拨款;
(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8)标段划分:1个标段 ;
(9)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10月30日,竣工日期为2017年11 月30日,总工期为30 日历天。
(10)建设地点: 宁都县洛口镇高排村大坪里、湾里村小组;
(11)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
三、投标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的专业类别和资质等级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企业;注册建造师为[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含临时执业建造师)。
3.2本工程不允许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
(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进行资格审查) ;
(2)本工程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①企业营业执照;②加盖企业公章的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临时执业证书未发放到位的按《关于我省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建建[2008] 13号文)]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附本人身份证;⑤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并附本人身份证;⑥拟派企业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⑦赣州市范围外的投标单位应提供其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无拖欠民工工资情况证明;⑧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否则,不接受所递交的投标文件;⑨购买招标文件收据;⑩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原件。
(3)、如有发现围标、串标、买标、卖标、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记投标单位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上述规定,并有意对本工程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7年10月9日至2017年10月18日 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缴纳招标文件等资料费300元,均售后不退。
(2)本次招标公告在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ndggzy.com)发布。
(3)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现 金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在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9日下午15:00时)之前,在开标现场用信封袋装当场交纳,封套上写明投标人单位名称。
六、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
①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报价承诺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587167.22元,招标人确定的要约价为:516681.57元,要约价即为中标价;
②在开标当天一个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中二个(及以上)项目;
?未详事宜可咨询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七、本工程定于(2017年10月19日下午)15:00时在宁都县洛口镇人民政府会议室开标。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都县洛口镇高排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宁都县洛口镇高排村
联 系 人: 曾东林 电 话:
150*****350 招标代理机构: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都分公司
地 址: 宁都县英才学校大门对面二楼
联系人及电话: 王满华 手机:
182*****939 2017年10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