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用房监控网络设备招标公告
监控用房监控网络设备招标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路灯管理处监控用房监控网络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贺州市路灯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贺州市路灯管理处监控用房监控网络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贺州市路灯管理处监控用房监控网络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HZZFCG2017货字273号
采购范围:贺州市路灯管理处监控用房监控网络设备采购,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安装完毕。
上限控制价:人民币玖万肆仟伍佰零贰元整(¥94502.00元)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来源为预算资金,资金已落实。
二、竞标人资格及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或销售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厂家或授权经销商(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清晰反映该单位具有承揽本项目的资格,在人员、货物、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经营能力);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17年10月11日至2017年10月13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联系电话:****-*******、*******
文件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250元/份,售后不退。
购买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现场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
(2)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持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3)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为竞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本公告发布后查询)。
以上资料提供一份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后留下存档,须同时提供原件核查,资料通过核查方可报名及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竞标保证金(人民币):人民币壹仟元整。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6604 0001 5998 7000 10
开户行:桂林银行贺州支行
五、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竞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7年10月18日16时30分前递交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四楼)联系电话:****-*******、0774-*******,逾期不受理。
七、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贺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采 购 人:贺州市路灯管理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贺州市贺州大道77号 地 址:贺州市八步区太兴街62号
联 系 人:曾工 联 系 人:黄工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17年10月1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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