萃取水净化剂招标公告

萃取水净化剂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GXSH-*******一. 招标条件本 物资采购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种类及规模:招标物资:萃取水净化剂,数量:30.8立方米
使用功能:生产用料
技术标准:1、催化剂单罐使用寿命应不少于6个月,体积膨胀率小于20% 2、净化剂的耐热性能要求达到90~100度,萃取水经该净化剂处理后,在规定的使用寿命内萃取水的PH值维持在6.8~8之间
质量要求:满足在广西石化技术标准要求
服务:1、投标商应免费提供不少于5人日的萃取水净化剂装填指导、进料等开工指导和技术服务;运行一个周期催化剂失活、卸剂、处理时再次免费提供指导和技术支持。 2、在装置开工后三个月内进行72小时性能考核。投标商应安排不少于两人组成的技术专家小组到现场参加性能考核。
项目进展情况:资金已落实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商的催化剂近3年至少有3套国内中石油、中石化同类装置(要求规模30万吨/年以上,操作苛刻度接近)的应用业绩,且具有稳定、连续运行两个周期(每个周期不低于6个月)以上业绩的。 2、投标商的净化剂或者净化技术具有独立知识产权。 3、投标商必须是中石油系统内合格入围供应商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09-06 09: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09-11 17:00:00.0(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内(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在广西石化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09-13 14:30:00.0(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西石化综合办公楼。(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六. 开标招标人:物资采购部招标代理机构:
开标时间:2017-10-13 14:30:00.0开标地点:广西钦州市钦州港经济开发区综合办公楼
地址:广西钦州市钦州港经济开发区邮编:535008
联系人:侯爱伶
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houailing90123@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钦州分行 钦州港支行
账户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账号:****************82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净化剂 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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