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民政局救灾物资招标公告

花垣县民政局救灾物资招标公告


花垣县民政局救灾物资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17年10月11日


受花垣县民政局的委托,湘西自治州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花垣县民政局救灾物资采购项目(采购计划编号:花财采计-2017-069;委托代理编号:XXQS-2017-122)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花垣县民政局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花财采计-2017-069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序号

名称

规格参数

数量

1

棉被

1.规格:1.5m*2.0m;
2.材料:2级新疆棉花;

3.重量:4公斤;

4.纱线附着率不小于80%,棉絮上用彩色棉纱做本厂标记,便于以后查证。

2000床

2

被套

1.规格:1.6m*2.0m;

2.材料:纯棉(须提供检验报告);

3.面布、里布均为纯棉棉布,侧面居中安装拉链,拉链长度1米,被套长2米,宽1.6米,被套内加洗水唛,注明规格、原料及生产厂家。

500件

3

棉衣

1.材料:纯棉(须提供检验报告);

2.壹等品藏青色涤棉纱卡面料:①成分含量:涤65%,棉35%;

3.②线密度:21S×21S;③密度:425×228根/10cm(108×58)。

4.壹等品藏青色里料:①成分含量:棉100%;②线密度:32S×32S;③密度:260×252根/10cm(66×64)。

5.填充物必须采用符合GB1103-2007要求的三级以上新原棉,棉衣絮片铺棉均匀,无塌陷。

6.里料、扣子、涤纶线应与面料颜色相匹配。人造毛领应与大衣毛领相近似。

7.棉大衣的尺寸:大号,衣长120cm,袖长64cm,下摆围130cm,胸围120cm;中号,衣长110cm,袖长60cm,下摆围120cm,胸围110cm。衣长和胸围尺寸公差不得超过2cm,袖长不得超过1.5cm。

8.棉大衣的外观要求:自然平服,无绉褶,极光,油污,粉印等现象。布料要求无庇纱,浮纱,洞眼等现象。线迹要求圆顺,平直,宽窄一致,无跳针,叠针,塌针现象。

9.采购人保留对大衣颜色、款式的修改权利。

700件

预算总价:410000.00元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

品目

标的物

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共一个品目

救灾物资

详见采购需求要求

详见采购需求要求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内到货并交付完毕。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方式:成交人负责货物的运输、贮存、装卸并承担相关费用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质量保证期:

整体项目质保期1年,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人负责全免费更换。

响应时间:

提供7×24小时的电话咨询服务,在质保期内设备出现质量问题,成交人须保证48小时内赶到现场解决。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1、付款方式:货物交付完毕并经采购人或委托专业机构验收合格后5日内付成交总金额的100%。

2、付款单位:花垣县民政局。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

否(√)

是( )

否(√)

是()

否(√)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提供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的复印件;(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6、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4)

7、《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8、其他说明。

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可由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后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代替。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应装订成册并密封包装,并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格式见附件1),一式叁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时间为2017年10月19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集中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9日10时00分,地点为花垣县财政局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没有密封包装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竞争性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花垣县民政局

联系人:龙先生

电话:132*****698

地 址:湖南省湘西自治州花垣县城内

采购代理机构:湘西自治州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小姐(152*****416)赵先生(155*****663

电话:****-*******

地 址:吉首市乾州文心路38号九龙山庄21栋3单元811室

日期:2017年10月11日
附件1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采购项目名称:花垣县民政局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花财采计-2017-069

委托代理编号:XXQS-2017-122

序号

证明及其它材料名称

页码

备注

1

2

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件2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项目名称),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兼营:

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资格审查文件; (2)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3,原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件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

(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5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

(其它需说明的内容指企业简介、企业技术人员情况、售后服务机构以及供应商和代理产品获认证和奖励情况证明、同类项目业绩等)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救灾物资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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