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宿舍楼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职工宿舍楼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LZB-*******号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永城市供电公司职工宿舍楼改造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永城市供电公司职工宿舍楼改造工程已由相关单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永城市供电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永城市供电公司职工宿舍楼改造工程
2.2招标编号:HLZB-*******号
2.3建设地点:永城市光明路与中原路交叉口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2.5.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工程预算:约50万元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1)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装饰装修工程贰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近三年(2014年1月1日)来承担过合同额不低于50万元类似项目业绩;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经理并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一年的社保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凭证和清单证明或提交网上查询页面及查询途径)和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投标人至报名之日止,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报名时必须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结果打印件加盖供应商(投标人)单位公章,经现场甄别后,方可报名。
3.3报名时需携带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查询证明(开具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查询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建造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凡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10月11日至2017年10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商丘市住建局北蓝天花园2单元4楼报名。
4.2报名时须携带:
4.2.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4.2.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2.3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查询证明;
4.2.4委托人必须为建造师本人,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参加报名,否则不予接受报名。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类似业绩合同、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中级职称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注:)以上所有材料报名时需按顺序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4.3 不符合招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相关费用: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每份500元,图纸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5.2招标文件发售的地点:同报名地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永城市供电公司
地 址:永城市光明路与中原路交叉口
联 系 人:田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郑汴路138号(英协花园)37幢1单元22层2203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183*****063
2017年10月1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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