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码:SG0100G1728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湾棚户区改造安置一期、二期楼内外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楼内外公共部分及小区市政部分维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清河湾棚户区改造安置一期、二期楼内外公共部分及小区市政部分维修工程
2.2建设地点:清河湾小区院内
2.3计划工期:2017.11.3-2018.6.30
2.4质量标准:合格
2.5招标范围:市政工程:道路维修、休闲广场、雨污排水系统维护、治安岗亭、小区景观、自行车棚等;建筑工程:楼内灯具维修更换、楼体雨排管线维护、楼体防水、室内外修?等,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执业范围与本项目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连续半年(2017年3月-2017年9月)养老保险缴费部门出具的项目经理在本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须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核查)。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先后顺序为准)。
3.5 外省入黑建筑企业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6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参加招投标活动的,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
3.8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0月1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本招标范围内一项维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纸质网页版中标公示中标公示须同时提供可查询网址,网址必须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网站,网站查询不到相关业绩视为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1日至2017年10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1000元。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4 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8)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9)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原件及复印件);
(10)《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打印页(外省投标人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1)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2)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岗位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及项目机构人员连续半年(2017年3月-2017年9月)养老保险缴费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须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核查)。(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原件及复印件));
(13)业绩佐证材料。
注:已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
7.1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
7.2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7.3 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企业锁(或账号密码)进行"招标投标业务监管信息平台系统"电子信息录入,电子信息包括企业工商信息、企业资质信息、拟投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 (注册建造师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及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以上人员均要求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监管信息平台中所填报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与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信息必须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联系人:邱实、陈茂超
电话:
****-********传真:
****-********2017年10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