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医养结合建设招标公告

蓝山县医养结合建设招标公告


蓝山县医养结合建设PPP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7年10月11日


蓝山县医养结合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蓝山县医养结合建设PPP项目已由蓝山县人民政府授权蓝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为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告已报财政监管部门备案,现邀请符合要求的投资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采购需求

2.1项目名称:蓝山县医养结合建设PPP项目

2.2政府采购编号:蓝财采计2017【210】号

2.3项目背景:蓝山县政府将150亩预留发展用地划拨为医养结合建设用地,拟采用中医院与养老中心统一规划、共同建设、联合运行的方式新建一座医养结合的机构。同时,蓝山县妇幼保健院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的要求,申请新建妇幼保健院项目,拟全面改善其业务用房陈旧简陋的现状,以推动全县妇幼卫生工作的健康发展。

2.4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82964.64万元(预算投资以财政评审中心出具的财政评审报告为准)。

2.5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的项目合作期限暂定为12年,其中建设期暂定为2年,运营期10年。

2.6项目运作方式: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PPP指导文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本项目采用BOT模式实施运作。

2.7采购需求: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及移交。

具体说明如下:

(1)经蓝山县人民政府授权,蓝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负责组织项目前期准备、社会资本采购、代表蓝山县人民政府签订PPP合作协议、项目合作周期内对项目公司进行履约监管和合作期满项目资产移交等工作。

(2)蓝山县经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经授权作为政府方股东,本项目指定蓝山县经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政府出资代表。

(3)项目合作期满后,由SPV按既定的移交标准向政府方指定的部门无偿移交。

2.8项目资金来源:资金来源包括项目资本金和债务性融资。项目公司自筹16664.64万元,申请银行借款66300万元,项目资本金占比20.09%。项目注册资本金与项目资本金一致,项目公司股权比例中,政府方占比39%,即股权投入约为6499.21万元;社会资本方占比61%,即股权投入约为10165.43万元。

2.9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三个子项目,三个子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分别如下:

2.9.1蓝山县中医院、养老院建设项目

本项目总征地面积150.00亩,总建筑面积98600㎡,分两大板块建设。

1)蓝山县中医院:总建筑面积39300㎡(设计床位数500床),其中:综合医疗中心16620㎡,住院部8280㎡(设计床位300床),康复中心7800㎡(设计床位200床),后勤服务中心3600㎡。

2)养老院:总建筑面积62300㎡,设计床位数1500床,其中标准床位1000床,高标准床位500床。包括老年公寓楼、老年活动中心、老年用品商城、食堂、酒店、老年服务中心。

2.9.2蓝山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3333.2㎡(合20亩),总建筑面积14246.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261.8㎡(含蓝山县妇幼保健院11261.8㎡,中心供应室和食堂820㎡,垃圾和污水处理房120㎡,门卫60㎡。),地下建筑面积1985.1㎡,容积率0.92,建筑基地面积2393.2㎡,建筑密度18%,绿地率36.6%,停车位131个。

2.9.3金石路建设项目

规划道路总长483米,路幅宽度24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本款所述事项最终以招标文件的约定为准。

3、投标人企业规模及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申请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3.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1.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近三个月(指2017年7月-2017年9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3.1.3有效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近三个月(指2017年7月-2017年9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1.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1.5申请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3.1基本资格条件3.1.1、3.1.2的相关条款;申请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3.1基本资格条件3.1.1、3.1.2、3.1.3的相关条款。

3.2特殊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成立并具备承担该项目的能力,且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亿元人民币(含)以上;

3.2.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2016年度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

3.2.4投标人应满足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年检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2.5投标人应满足业绩要求:近五年内(截止本项目报名日),投标人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一个投融资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5000万元)或者施工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5000万元),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文件为准,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为准。

3.2.6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破产状态,管理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

3.2.7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基本要求为:

(1)联合体由不超过2家单位组成;

(2)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3.1基本资格要求所有条款及3.2.6条资格要求。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牵头方必须同时满足第3.2.1、3.2.2、3.2.3条的资格要求。联合体申请人按联合体协议的约定,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须满足第3.2.4条的资格要求。联合体投标须满足第3.2.5条资格要求中的投融资业绩要求。

(3)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的投资人,不得在原联合体或其承继主体尚有效存续的情况下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竞争。

(4)联合体投标人,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

3.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1日至2017年10月17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报名,下同)到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奥克斯广场环球中心A座24楼24008房)报名,现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不接受邮寄材料报名)。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若联合体投标,则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由牵头单位负责报名,联合体协议书在资格预审时提供。

4.2 请报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每页需加盖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即可);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资质(格)证书(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2.4条提供)(副本)复印件(若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若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5)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

(6)由法定中介机构审计有效2016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08日下午14时30分,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逸云路1号,永州市市政务中心三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第4.1款规定获取资格审查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评审会。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蓝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地 址:蓝山县塔峰镇南平西路387号

联 系 人:李箭

电 话:139*****611

代理机构: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奥克斯广场环球中心A座24楼24008房

联 系 人:李杰夫、姚耿

联系电话:****-********158*****040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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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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