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鼓县高桥至温泉公路改造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铜鼓县高桥至温泉公路改造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铜鼓县高桥至温泉公路改造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铜鼓县高桥至温泉公路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宜发改工交字[2011]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春市公路管理局铜鼓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宜春市铜鼓县
2.2建设规模:路线桩号由K0+380~K25+000,公路等级为二级,设计时速60km/h,路线全长24.62km,路基、沥青路面、桥梁及沿线交安工程。
2.3工期:3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所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业绩要求:近三年(指2009年7月25日至今)在一个合同段内完成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任本工程投标的建造师和其他人员需提供近一年的社保证明,中标后所有拟派本工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不得申请人员变更。
3.3各投标单位必须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12年7月25日至2012年7月31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在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持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每标段售价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项目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对项目现场进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配合。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1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2012年8月16日0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ztbw.gov.cn/)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春市公路管理局铜鼓分局
地 址:宜春市铜鼓县定江东路225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江西人和永信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解放西路明珠广场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0*****678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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