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m微波塔拆除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50m微波塔拆除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第一章 比选公告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姜堰区电信局50m微波塔拆除工程(二次)(项目名称)项目已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委托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均可前来参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名称:姜堰区电信局50m微波塔拆除工程(二次)
2.2建设地点:姜堰区甲方指定地点
2.3项目规模:总预算金额约为30万元人民币(含税),以上为预估规模,最终以甲方实际建设为准
2.4比选内容:姜堰区电信局50m微波塔拆除工程(二次)
2.5计划工期:以经批准的开工报告规定的开工日期起一个月内完成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中国电信集团相关施工规范要求
2.7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选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如果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的截屏打印件并加盖公章(已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无需提供,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3.2参选人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者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提供2016年6月后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税务登记证副本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或提供税务机关颁发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文件或参选人提供的承诺书)。
★3.3业绩:参选人须提供2015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期间国内类似单个业绩30万元。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如为框架合同,需提供订单或发票等证明材料;
★3.4 参选人需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 参选人派遣的施工人员须具备登高证、安全员证、电工证、《特种作业操作证》起重机械操作专业汽车吊司机,并提供人员2016年6月至今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且原件备查)
★3.6 参选人须以本单位直属施工队伍参加本项目施工,不得采用挂靠施工队伍,否则比选人有权中止合同并由参选人承担违约责任。(提供承诺书)
★3.7参选人应在泰州本地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或网点或承诺中选后一个月内能在泰州本地设立售后服务机构或网点。
★3.8 参选人应承诺本项目中所有涉及登高作业人员的必须具备登高证。(提供承诺书)
★3.9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10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6)参选人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服务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7)参选人应答文件中存在伪造或虚假资料的。
★3.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0月11日至2017年10月1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比选文件费用交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不接受现金),必须使用单位账户,账户名称与参选人单位名称一致,以个人名义汇款款项的不予认可。“转账事由”填写:“微波塔拆除标书费”。
4.4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将下述文件清晰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189*****363@189.cn">189*****363@189.cn向【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1) 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清晰扫描件(请写明项目名称,经办人联系电话及邮箱)、三证合一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清晰扫描件;
(3)比选文件购买费用银行汇款凭证(付款摘要中注明“微波塔拆除标书费”),汇款账户信息见比选公告第7条;
(4)【税务信息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清晰扫描件,格式如下:】
序号
类别
信息
1
潜在参选人名称
2
潜在参选人注册地址
3
潜在参选人联系电话
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有)
5
组织机构代码(如有)
6
纳税人识别号(如有)
7
开户银行
8
银行账号
9
是否为一般纳税人
10
开票类型
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未三证合一单位需提供以下复印件:
1、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须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
2、 开户许可证;
3、 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证合一的单位需提供以下复印件:
1、营业执照;
2、开户许可证。
注:本表为【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为参选人开具购买比选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如因参选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参选人承担。
5. 申请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泰州市凤凰东路88号22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4参选文件的语言:中文。
7. 联系方式
7.1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
地址:泰州市凤凰东路88号
联系人:翟先生
7.2 比选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南祖师庵7号
邮编:210003
联系人:杭方琴,韦盛
电子邮件: 189*****363@189.cn">189*****363@189.cn ,180*****005@189.cn">180*****005@189.cn
账户名称: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油运大厦支行
账号:43010 30709 00002 6610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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