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上户沟乡煤改电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阜康市上户沟乡煤改电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本公司受阜康市上户沟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对阜康市上户乡煤改电项目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阜康市上户沟乡煤改电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FK2017-GJ-142
三、采购类型:公开招标
四、采购机构名称: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五、采购内容:
一标段:高频电磁速热设备、炭纤维发热电缆、太阳能热泵等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运行。
二标段:电磁锅炉等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运行。
监理:工程全过程监理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20日内(日历日)
六、采购预算价:631.61万元,其中:一标段553.5万元,二标段63.11万元,
监理费:15万元
七、供应商报名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施工:1、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必须具备(对应本次采购的设备类型)经营许可证;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设备经营的产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3、经销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设备经营产品的授权书
监理: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综合监理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类监理企业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项目总监要求: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本单位注册须在有效期内。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八、报名时间要求
报名单位请于2017年10月11日—2017年10月17日(工作日内)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至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
投标单位报名需携带:
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携带:施工: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制造商授权书(经销商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监理: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外省投标单位应提供合格有效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经备案的进疆备案登记册(备注:以上资料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携带原件确认。)
九、投标保证金:一标段11万元;二标段1万元;监理:2万元
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分公司(开户行: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延安南路支行,开户行行号:********0387、开户行账号:****************26427,)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分公司换取保证金收据,作为确认报名依据。
十、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0月11日—2017年10月17日
十一、开标时间:2017年10月31日11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昌吉市南公园西路锦江之星酒店13楼1号会议室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机构地址:昌吉市南公园西路天佑桃源新城31号楼2单元102室
联系人:王丽娜联系电话:****-*******177*****782
十三、采购人:阜康市上户沟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杰联系电话:138*****966
2017年10月11日
标签: 煤改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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