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供暖用煤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本溪市溪湖区养老院委托,就冬季供暖用煤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冬季供暖用煤
2.项目编号:
3.预算资金:约450元/吨;
4.项目内容:型煤采购约490吨
5.供货要求:签订合同后5日内完成
6.项目地址:本溪市溪湖区养老院指定地点。
7.质量标准:型煤发热量3500大卡以上,燃烧时间不低于5小时,详见招标文件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投标单位可为煤炭生产企业或具有煤炭经营许可证(包括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煤炭经销)的煤炭经销商。
(4) 煤炭经销商应具有2015年-2016年供煤业绩;(以提供合同原件或发票原件为准)
(5) 投标人必须提供当年煤质质量检验报告书(要求有正规资质单位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原件),且所出具的煤质检验报告书必须与所投标煤种质量要求相符。
(6) 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
(7) 非法人代表到场的还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1、投标单位在开标时必须携带以上相关证书原件或证明材料。
2、本项目开标前甲方、监管部门会对投标单位储煤场地的煤炭进行现场勘查及抽样化验。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及地点:2017年10月11日至2017年10月17日上午8:30时-下午15:30止 (节假日休息)
四、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
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0月16日9:30时~2017年10 月16日15:30时整
领取方式及地点: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本溪市明山区成德嘉园崔家巷5号,电话
138*****336)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 营业执照
3. 提供当年煤质质量检验报告书
4. 煤炭经销商应具有2015年-2016年供煤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或发票原件)
报名时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并非合格供应商资格审查)。
注:报名材料复印件必须装订成册,不接收活页件
五、报价保证金
本项目报价保证金为(不分品目)0.44万元整
缴纳方式及缴纳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接收投标文件时间与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1月02日下午13:30时
2.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七、凡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采购单位:本溪市溪湖区养老院。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本溪市明山区成德嘉园A区崔家巷商铺5号
邮政编码:117000
招标文件咨询:王晓丹
联系电话:
138*****336 156*****866电子邮箱:
lnjb2226@163.com 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1日
注:若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不符,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免责声明:报名资格审查为资格初审,合格供应商资格审查由评委会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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