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公安局特警支队高清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0634-1740KS(Z)017)
喀什地区公安局特警支队高清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0634-1740KS(Z)017)
喀什地区公安局特警支队高清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询价采购公告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受喀什地区公安局委托,对喀什地区公安局特警支队高清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以密封标书的形式前来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喀什地区公安局特警支队高清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项目编号:0634-1740KS(Z)017
3、采购单位名称:喀什地区公安局
4、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5、采购内容及价格:高清监控设备一批,预算价272792.2元(具体参数及数量详见附表)
6、供应商报价要求:投标商必须按招标公告的要求,内容应包含报价项目名称、数量、型号规格、供货期限、质保期、单价、总价、投标单位联系电话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总价中包含安装费,运输费,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7、标书制作要求: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全部胶粘、密封报价中含资质及售后服务承诺(含质保期)复印件等资料。投标文件一式两份,投标文件封面须标注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请严格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商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过期报名视为无效投标,不予接受。
8、投标商投标资质:
(1)投标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税及地税)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复印件
9、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按照要求提供,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中随标书提供,全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上资质要求有一项未提交,视为无效投标。
10、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投标委托人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除外)。
11、付款方式: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及时和甲方单位签订合同,按照甲方单位要求供货安装完毕,正常使用经验收后付款,具体要求以合同为准。
12、售后服务:要求自签订合同后5天供货完毕,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更换,保证所有产品的正常使用。具体要求以合同为准。
13、本项目在评审过程中将按照喀什地区《关于进一步支持本地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要求执行,对本地企业给予报价10%的价格扣除后,参与评审。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优先采购本地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14、递交标书地点:喀什市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远方财富大厦2105室
1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6、开标时间:
17、开标地点:喀什市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远方财富大厦24楼会议室
联系人:孙鸣 电话:****-*******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150*****970*******.xls" target=_blank>具体参数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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