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央财政资金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招标公告

2017年中央财政资金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招标公告

凌海市2017年中央财政资金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锦州市水务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锦水务[2017]400号,项目业主为凌海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凌海市2017年中央财政资金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2.2工程地点:凌海市班吉塔镇、温滴楼镇、闫家镇、大业镇、白台子镇、三台子镇、石山镇、双羊镇、谢屯乡、翠岩镇、沈家台镇、八千街道等11个乡镇和1个街道,14个村屯。

2.3工程规模:该项目维修养护共有14项,其中:方塘维修养护项目4项,灌溉工程维修养护项目1项,排水沟维修养护项目8项,沟道整治项目1项。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具体工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调整)。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6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二级或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

3.3凡被“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辽宁”列入黑名单和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CIP.COM.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4具备符合要求的BBB级或以上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

3.5具备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并在有效期内。

3.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if !supportLists]-->4、<!--[endif]-->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你方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请于2017年10月12日至2017年10月16日(每天8:00 时至 16:00时)到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保证金2万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4.4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驻本项目建造师的资格证明(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BB级或以上信用报告概述、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身份证件(以上全部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以便招标人留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11月1日9时3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开标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9时30分,开标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7、联系方式

招标人:凌海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韩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佟伟静

电 话:****-*******

传 真:****-*******

邮 箱:lnkllnkl@126.com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养护 维修 农田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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