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高新区城市更新土地整理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项目编号:0835-1701A88N2801)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茂名市高新区城市更新土地整理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项目编号:0835-1701A88N2801)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和交通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440901-1-201710-034001-0004
三、采购项目名称:茂名市高新区城市更新土地整理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430,000,000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项目内容 | 数量 |
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 | 一项 |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1)种情形。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名称:茂名高新开发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茂名市石化工业区乙烯厂区旁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大楼2楼202
(1)公示期限:2017年10月 11日至2017年10月17日,共5个工作日。
(2)登记时间:公示期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3)登记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7日17:30(北京时间)
(4)报名登记地址:茂名市光华南路118号润威商厦8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5)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工商营业执照;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专家1:朱丽芳,广东众和天行分公司,统计;
专家2:黎婵,茂名市财政局,法务;
专家3:林小燕,茂名市妇幼保健院,主任护师;
专家4:杨丽华,茂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主任药师
专家5:黄欢,茂名石化公司,经济师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按茂名市高新区政府工作部署,采购方须尽快推进高新区土地整理改造工作,决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推进本项目建设,鉴于该项目的特殊性,需要承接主体具备长期的低成本融资等能力,并且具有确保短时间内筹措资金确保项目按期完成的能力。经采购方市场调研,现阶段只有茂名高新开发有限公司具备承接本项目的能力。根据《茂名市人民政府单一来源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第1点第(4)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从茂名高新开发有限公司处采购。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10 月 11 日 至 2017 年 10 月 17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钟小姐,陈小姐 | 联系电话:****-*******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先生 | 联系电话:****-*******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地址:茂名市光华南路118号润威商厦8楼 |
联系人:钟小姐、陈小姐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25000 |
(三)采购人: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和交通局 |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乙烯厂厂前大道高新区管委会大楼 |
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25000 |
(四)财政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 地址:广州市仓边路26号 |
联系人: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 联系电话:***-******** |
发布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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