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秸秆综合利用试点招标公告
2017年度秸秆综合利用试点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共洛宁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委托,就2017年度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单位报名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7年度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
2.2项目编号:宁财采【2017】0925-01号
2.3建设地点:洛阳市洛宁县东宋镇、马店镇、上戈镇、小界乡、东宋镇、下峪镇、陈吴乡、故县镇、赵村镇。
2.4项目内容:建设9处秸秆收储点,包括建设秸秆收储棚、晾晒场、围墙、打井、消防池;购置抓草机、粉碎机、打捆机、拖拉机、地磅、粉碎机、铲车等设备。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加自筹资金
2.6预算金额:约660万元
2.7工期:第一至第五标段:60日历天、 第六标段:60日历天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9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招标文件中设备清单的购置内容。
2.10安全目标:杜绝死亡事故。
2.1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六个标段(五个施工标,一个采购标),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标段 | 项目名称 | 建设主要内容 | 建设地点 |
第一标段 | 上戈众森秸秆利用收藏点项目 | 包括:两座收储棚,建筑面积约为3237㎡;一座晾晒场,建筑面积2000㎡。 | 洛宁县上戈镇 |
第二标段 | 洛宁县惠民秸秆购销专业合作社项目 | 包括:一座收储棚,建筑面积为660㎡;一个消防水池配置6个灭火器及其它配套设施;一座晾晒场,建筑面积1500㎡; | 洛宁县马店镇 |
洛宁县鹏光农机专业合作社 | 包括:一座收储棚,建筑面积为890㎡;一个消防水池。 | 洛宁县东宋镇 | |
第三标段 | 洛宁县乐乐农机专业合作社项目 | 包括:一座收储棚,建筑面积为1000㎡;一座晾晒场,建筑面积为900㎡; | 洛宁县小界乡 |
洛宁县田禾农机专业合作社项目 | 包括:一座收储棚,建筑面积为800㎡ | 洛宁县上戈镇 | |
第四标段 | 洛宁县宏胜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项目 | 包括:一座收储棚,建筑面积为600㎡;一座消防水池。 | 洛宁县下峪镇 |
洛宁县恒盛农机专业合作社 | 包括:一座收储棚,建筑面积为660㎡;一座晾晒场,建筑面积为700㎡,一座消防水池。 | 洛宁县赵村镇 | |
第五标段 | 涧口村诺亚舟农机合作社项目 | 包括:一座收储棚,建筑面积为1000㎡。 | 洛宁县涧口乡 |
洛宁县丰荣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 | 包括:一座收储棚,建筑面积共为600㎡。 | 洛宁县故县镇 | |
第六标段 | 机械设备采购项目 | 购置抓草机、粉碎机、打捆机、拖拉机、地磅等设备;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人指定 地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至第五标段(施工标):
3.1.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良好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两年及以上(以职称证书发证时间为初始时间)相关工作经验;(注:拟派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1.3投标人须至少一份提供自2015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的类似的施工业绩1份,自合同签订日期算起。(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交(竣)工验收报告、中标公示的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
3.1.4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网站打印页面,需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经查询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其报名将不被接受。
3.1.5投标人须提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后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企业、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及被委托人)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1.6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需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提供2016年9月至2017年9月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专用章)及缴费明细并提供查询网址。
3.2 第六标段(机械设备采购标):
3.2.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须为生产厂家(制造商)或经销商(代理商),经销商须取得生产厂家对揉草机和抓草机的授权证明文件;
3.2.3如多家经销商(代理商)持同一品牌的产品厂家授权,视为一家经销商(代理商);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最先报名的经销商(代理商)为报名单位;
3.2.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2.5投标人须提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后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企业、企业法人及被委托人)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2.6委托代理人需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提供2016年9月至2017年9月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专用章)及缴费明细并提供查询网址。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5本次招标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企业只可报一个标段,不可同时报多个标段。
4、投标人报名
4.1 第一至第五标报名时需提供: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承诺书、合同和社保证明,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无在建承诺书、合同和社保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合同及社保证明,招标公告发布后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信用查询结果页面加盖公章资料、企业业绩;
第六标段报名时需提供: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合同及社保证明,授权证明文件,招标公告发布后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备注:以上所需证件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
4.2 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2日至2017年10月18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至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5.2报名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
5.3招标文件工本费售价800元/标段,图纸收取工本费,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投递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11月02日上午10:00时;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共洛宁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地 址:洛阳市洛宁县兴宁路中段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与凝碧北街交叉口中和湾一号楼B座701室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
2017年10月11日
标签: 秸秆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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